全網熱議!中國留學生黑在澳洲近20年,連生仨娃,告贏政府入籍!還有大量英國人效仿「鑽空子」

2025年11月28日 18:09

的簽證系統一直因「年久失修」而飽受詬病,最近,本地媒體再次揭露其中亂象:不少人通過申請難民簽證並不斷上訴,在澳洲一留就是十幾年;甚至有人乾脆轉為「黑民」長期生活,更有兩對夫婦,在滯留期間把孩子都生了下來,最終幾乎「無法被遣返」。

在澳洲成功申請庇護其實非常困難。移民部對申請人審核極為嚴格,即便是來自巴勒斯坦、烏克蘭等戰亂地區的申請人,也很難輕鬆拿到身份。

然而,整個流程中卻存在一個明顯的漏洞:一旦庇護申請被拒,申請人可以不斷上訴。

於是,越來越多人開始鑽這個空子。

據澳媒報道,一名中國女性於2014年來澳,2015年3月遞交庇護申請,結果流程一路拖延,直到十年後的本月,才被巡迴法院最終駁回。

數月以來,類似的案例高達幾百個。

2016年,一名巴基斯坦人的學生簽證續簽遭拒,這一決定後來被上訴到現已被廢除的行政上訴仲裁庭(AAT)。

2018年,AAT維持拒簽決定,他又上訴到聯邦巡迴法院。

2019年2月,法院支持了AAT的裁決,於是他開始申請庇護,該申請在2023年7月被AAT駁回。

隨後又進行了第二次法院上訴——結果本月再度被駁回。

至今為止,他已經到澳大利亞12年了。

再比如一位在2014年5月以過境簽證抵達的斯里蘭卡人,三個月後提出庇護申請。

移民部先是花了兩年做初步決定,AAT又花了三年駁回上訴。

之後他幹了些什麼不太清楚,但仍在澳大利亞待到了今年8月,並在本月收到法院駁回上訴的通知。

他面臨遣返的風險,但至此已經在澳洲待了十年以上。

十月份,只有不到10名尋求庇護失敗者離開了澳大利亞,九月份是20人。而在同樣的兩個月里,卻新增了3843份境內庇護申請。

還有一對來自中國的夫妻更為典型,他們早在2006年就持學生簽來澳讀書。其中男生的簽證在2009年3月份已經到期,可直到2011年6月的時候他才遞交了庇護簽證。

即便有了2年多的無簽證經歷,移民局依然給予了他過橋簽證,於是他又有了合法留在澳洲的權力。

他的女朋友學生簽證於2010年到期,到期后立刻申請了庇護簽證。成功獲得過橋簽。

兩人擁有合法簽證之後,開始和之前一樣正常在生活,按照正常情況,對庇護簽的審理會十分嚴格,而審理嚴格就意味著審核期極其漫長。

結果這對中國情侶的庇護簽證審核直到2019年才開始進行…

8、9年的時間里,這對中國情侶就一直憑藉庇護簽的過橋簽證留在澳洲,和拿到了PR幾乎沒有區別。

2024年的11月份,澳洲聯邦巡迴法院對兩人的上訴進行判決,支持移民局駁回兩人簽證的決定。但是,移民局這一次同樣很難將這對中國情侶驅逐出境。

因為在澳洲已經生活了接近20年時間,他們生育了兩個孩子,一個10歲一個14歲,根據澳洲簽證系統的一個特殊規定,這兩個孩子已經自動加入了澳洲國籍,這個時候將他們的父母驅逐出境並不符合人道主義,而且兩人還能選擇再次選擇上訴,要求延長庇護簽時間!

他們幾乎已經等於獲得了澳洲PR,除了不能返回中國…

據報道,在2011年首次懷上時,兩人都還持有合法的簽證。當時,李女士正在讀12年級,即將完成HSC課程,

吳先生正在讀11年級,同時在麥當勞和搬家公司打工來維持兩個人的生活。

2011年12月,19歲的李女士在沒有任何醫療協助的情況下,在Hurstville的家中自行生下了女兒Tiana。

她讓吳先生外出購買嬰兒用品。

她表示,Tiana出生后,她的HSC考試成績剛剛公布,她正在申請新的學生簽證,擔心登記出生會影響她的簽證申請。

在隨後的幾年裡,這對夫婦在多地租住,吳先生辭去了麥當勞的工作,找了一份靈活的工作,以便可以帶著Tiana一起上班。

2016年開始,兩人的簽證過期了,隨後的多年裡他們便非法居留在澳洲2019年6月,李女士又獨自在Yagoona的家中生下了第二個孩子Jasper。

孩子們沒有上過學,直到11歲時,父母才第一次帶Tiana去看醫生。除此之外,當Tiana和現年5歲的弟弟Jasper生病時,兩人一般用Panadol或讓孩子休息來治療。

但如今,這對夫婦已經30多歲,兩人這些年的行為所帶來的後果逐漸顯現。

他們通過向新州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記處上訴的方式,拿到了兩個孩子的出生證明,這樣兩個孩子就可以正常上學。

而且,據報道他們又有了第三個孩子……

根據澳洲規定:如果有嬰兒在澳洲境內出生,並且在境內居住滿10年時間,這個孩子在他10歲的時候就能自動加入澳洲國籍。

前提條件是孩子必須在澳洲境內出生,且出生后的十年時間里,絕大部分時間必須在學習。這兩個條件缺乏任何一個,孩子都不能加入澳洲國籍!

還有一對印度夫婦和前面的中國夫婦情況幾乎一模一樣,都是通過各種方式獲得了澳洲的簽證入境,入境以後開始利用移民系統漏洞不斷延長逗留時間。

Amandeep和Stiven Singh來自印度,從2009年入境澳洲至今,已經在了16年時間,在這段漫長時間里兩人一直通過各種方式試圖申請澳洲的永居身份,只是申請一直沒能通過,直到最近,澳洲內政部明確拒絕兩人的申請,並且勒令他們在今年的11月份之前離開澳洲。

類似驅逐的新聞並不罕見,但是媒體卻曝光了一個細節,兩人現年12歲的兒子Abhijot Singh並不在驅逐名單之中,因為他已經獲得了澳洲國籍!

因為居住時間夠長,孩子自然而然就滿足了自動入籍的條件,直接擁有了澳洲國籍,澳洲政府如果考慮到人道主義問題,可能也很難徹底將孩子的父母驅逐出境。

通過查詢資料庫AustLl可發現,近期已有數百起與866庇護簽證(Subclass866)相關的上訴案例被公開,大多數案件高度相似。

申請人最初持學生簽證或訪客簽證入境,隨後轉而申請庇護,並反覆通過行政上訴法庭(AAT)、聯邦巡迴法庭等渠道走法律流程,耗時往往長達十年以上。

即便所有上訴途徑均告失敗,因申請人的配偶或子女已在澳合法居住多年,其被強制遣返的概率也極低。

原本印度、中國和印尼是澳洲庇護簽的主要申請者,現在就英國申請者的數量開始驟增。可見有多少人正在打澳洲庇護簽證的主意!

官方數據顯示,短短兩個月內,84名英國公民提交了庇護申請,數量超過孟加拉、烏克蘭、泰國等國。

英國甚至首次擠入「新興庇護來源國前二十」!一個發達國家的人,跑來另一個發達國家申請庇護?誰看到不愣住!

事實上,即便是當前工黨執政,英國人想要證明自己「確有充分理由擔心遭受迫害」,成功率也極低。

去年10月,42名英國公民「未獲最終保護簽證」,庇護批准率直接掛零:0.00%。

那他們為什麼還要申請?說白了:只要提出難民申請,就能合法在澳洲待上多年,還附帶工作權利。

很多申請人先持學生簽或訪客簽來到澳洲,等簽證快要到期時,才遞交庇護申請。一旦被拒,就進入AAT上訴;再被拒,就繼續上訴到法院;法院若駁回,還能再往上走。

步驟多、流程長、效率低——每一步都能拖上好幾年!

靠著拖延,孩子在這裏出生、孩子入學讀書、全家建立起生活圈子,再加上所謂「人道理由」,「無法被遣返」的因素很快就堆滿了。

不少專家一針見血地指出:這已不是個別現象,而是系統漏洞所助長的「合法拖延」。

一些根本不具備庇護資格的人,正是利用緩慢的流程和複雜的上訴機制,在澳洲長期生活下去。

澳洲媒體也評論指出:澳洲的庇護程序必須改革——我們需要更快、更精準、更高效的審理機制;必須減少無意義的上訴拖延;同時提升遣返的執行力度!

數據顯示:去年10月,僅有不到10名尋求庇護失敗者離境,9月也只有20人。而同期,境內新提交的庇護申請卻高達3843份。這也解釋了為何一年之內,本該被驅逐卻仍滯留的失敗申請者人數從88,574人攀升至101,976人。

這儼然成了一場「制度遊戲」。但試想,如果選擇擺在面前:一邊是澳洲的努薩陽光海灘,一邊是英國小鎮斯凱格內斯——你難道不會也想試試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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