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慘了!大溫華人男子通過朋友投資4500加幣BC房產!素里還有間咖啡店!自己白血病去世,資產已被朋友據為己有,還轉給妻女

近日,BC省最高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巨額資金、複雜的財務狀況以及有爭議的口頭協議,最終一位已故房地產投資者的遺產在最近的一項裁決中勝訴。
據悉其中一方當事人為華人Tong Zhang(Tony),他是一位房地產投資者,於2018年移居溫哥華。
起初, Zhang是在北京歌劇院從事舞台設計工作,後來才一點點涉足房產交易,可以說所有資產都是自己一點點打拚下來的。
據法官Gordon Funt在12月17日的判決書所述,從2015年起,直至2022年因白血病去世,Zhang一直通過熟人Hang Yin在BC省投資房產,總價值有近4,500萬加元。
Zhang的遺產管理人聲稱,Yin邀請Zhang參与大溫哥華地區的房地產投資機會,Zhang同意出資以換取所有權份額,並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委託Yin管理數百萬資金,也就是說,兩個人是合伙人的關係。

判決表示,Zhang的遺產管理人稱,Yin把這些錢當作自己的錢來花,而且沒有記錄Zhang的投資或對其作出說明。
Zhang的遺產管理方進一步聲稱,Yin還通過其家人將錢款轉移至其控制的公司,使其難以追回,從而挪用了這筆錢。
該聲明稱,Zhang在2018年永久移居加拿大后,立即向會計專業人士諮詢如何將投資轉到自己名下,但很快便出了問題。

Yin涉嫌通過多家公司和信託機構收購併經營多達四處房產,其中包括讓其妻子和女兒擔任公司董事和股東。
法院文件顯示,Zhang的這些投資涉及以下四個項目,而且都是以人民幣的形式轉出:1. 約1,100萬加元用於溫哥華西41街的一個開發項目,持有40%的股份,據稱在三塊地皮售出后Zhang並未從中獲利;
2. 投入約300萬加元,購得素里一家咖啡店50%的股份;

3. 投入2,900萬加元,購得列治文一處綜合開發項目 50%的股份;
4. 投入200萬加元,購得本拿比一處住宅。
據判決書稱,部分投資據稱未按計劃實施,或被Yin抵押以謀取私利。
對於這些指控,Yin根本不認賬,他還在訴狀中聲稱,實際上投資行為是由他和Zhang的父親共同進行的。

Yin辯稱,所有相關的交易都是他與Zhang的父親之間進行的,而且所有用於項目推進的資金都是由Zhang父親提供的,Zhang的父親還因職務腐敗和洗錢問題接受調查,並且通過BC省房地產進行財產非法轉移。
然而,法官Gordon表示,法院並未收到任何有關的來自中國的專家證據,也沒有任何所謂的國際通緝。
Yin還聲稱,某些以Zhang名義開具的借據是「偽造的」,但這一指控遭到了法院的駁斥。

法院認為,這是一個十足的謊言,就是為了證明真正的投資人是Zhang的父親。
最終,法院表示,Yin實施了民事欺詐行為,其家人「故意視而不見」,他們通過將資產轉移至無法觸及之處來進行欺詐性轉移,並且某些被告公司是以「壓迫性且不公平地損害他人利益」的方式運營的,不過法院並未認定存在共謀行為。

在判決中,法院宣布Zhang的遺產方可以拿回以下資產,包括本拿比那棟房子明確且無任何負擔的產權;素里那家咖啡店52%的所有權,並在獲得法院批准后享有獨家銷售權;以及與西41街項目相關的利潤和收益的分配份額。
此外,法院還判給Zhang 25,000加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法院還指出,在這一極為複雜的裁決中,已將針對Zhang父的反訴審理事項分開進行,稱應單獨審理。
目前尚不清楚Yin的反訴是否會被放棄,還是會再次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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