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蘭蘭終於登場 超大墨鏡、口罩掩真容

2026年01月24日 11:20

來源:人民報,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記者程曦報導)本來應該在1月30號開庭的案,在1月23號卻意外迎來了第五次庭審。這次庭審應該是因為當地媒體的一篇報導而觸發。1月15號,《每日郵報》記者蹲守在玫瑰灣(Rose Bay)警局外,看到依照保釋條件前往警局報到的「楊蘭蘭」身分可疑,在記者追問下,這名女子承認自己不是楊蘭蘭,而是「其他人」。

1月16號,警方前往市區一處住宅,向楊蘭蘭送達出庭通知書,要求她就涉嫌違反保釋條件出庭。

1月23號,楊蘭蘭本人終於現身在唐寧中心地方法院。她身穿深色服裝,臉上佩戴了碩大的墨鏡和醫用口罩,幾乎遮擋了全部面容,她非常忌諱被外界看到真容。但這也讓人很難確認,到底她是不是楊蘭蘭本人。

1月23號,楊蘭蘭本人現身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網路圖片)

在法律團隊的簇擁下,面對一大推的媒體,楊蘭蘭沒有回應,一言不發地走進法院。庭審結束后,她迅速登上一輛等候的離開了。

當天庭審的核心議題並非車禍本身,而是關於楊蘭蘭「違反保釋條件」的程序性問題。

信息披露,楊蘭蘭此前居住在悉尼著名的屈臣氏灣的一處豪華頂層公寓內,但未經報備就擅自搬家,更換居住地址,違反了保釋條件。

在法庭上,楊蘭蘭承認「違反保釋規定」。但其隊辯稱,這次違規是誤會,是因為「律師團隊內部傳遞信息出現偏差」,導致楊蘭蘭以為自己的保釋條例放寬,可以直接更換地址而無需報備。

表示,此次違規行為背後存在「合理解釋」,並非當事人的重大過錯。法庭接受了這一解釋,也沒有要求楊蘭蘭搬回原住處,並確認她的保釋地址的變更程序已在22號補辦完成。

當天的庭審耗費了較長時間,只是圍繞搬家、住址,誤會之類的,雙方在唇槍舌戰。庭審也沒有提及那位冒名頂替的女子究竟是誰?她是不是楊蘭蘭安排的替身?如果她不是楊蘭蘭,為何警方會接受她的報到?如果是楊蘭蘭,她又為何向記者否認呢?諸多的疑點,都無法解釋。旁聽的民眾感嘆,又是聊了一地雞毛,關鍵的事情都沒有說。

楊蘭蘭案將在1月30號再次開庭。預測,律師團隊利用各種程序規則和技術細節,成功地將案件拖入了漫長的拉鋸戰。這種「攪混水」的策略,讓下次的庭審依舊不會有實質性的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