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項重大移民改革!移民局或取消工作簽證60天寬限期,一旦失業須立即離開美國

2026年08月10日 10:31

據《彭博社》報道,國土安全部(DHS)正推進一項可能對工作簽證人士產生深遠影響的擬議規則,擬取消H-1B及其他部分非移民身份在工作終止后最長60天的寬限期。

這項自2017年起實施的規定已經深入人心,持工作簽證在工作的人士,如果不幸失去工作,有60天的時間可以用來找工作,而不必擔心被立即。如果新規實施的話,將會回到2017年之前的規則:持工作簽證的人一旦失去工作,理論上僅剩10天的時間收拾物品離開美國,一旦逾期將會列入黑名單。

據官方監管信息顯示,該規則(RIN:1615-AD22,標題為「取消60天非移民寬限期Eliminating the Discretionary 60-day Grace Period」)已於2026年8月6日提交白宮信息與監管事務辦公室(OIRA)審查,目前處於擬議規則階段。

現狀

60天寬限期已經深入人心

自2017年以來,國土安全部相關規定允許特定非移民身份持有人在失去工作后,獲得60天的時間尋找新僱主或申請轉換身份,以避免在合法停留期限到期前立即失去身份。

涵蓋的範圍包括E-1、E-2、E-3、H-1B、H-1B1、L-1、O-1和TN等身份持有人及其符合條件的家屬。

簽證持有人失去工作后,在60天的寬限期內,可以尋找新僱主提交工作簽證申請(例如H-1B轉換僱主)、申請轉換其他非移民身份、調整身份,或為離開美國做準備。如果新僱主及時提交H-1B申請,持有人可在立即開始為新僱主工作,延續工作簽證的身份。

不過,當時(USCIS)留了個「後手」,明確說明,這一寬限期屬於國土安全部的酌情安排,並非絕對保證的權利,國土安全部可根據具體情況縮短或取消該期限。

如今,國土安全部如果取消這一寬限期,H-1B等持有人一旦遭遇裁員或工作終止,其在美合法身份可能立即受到影響。

影響

一旦失去工作10天內離開美國

如果最終按目前方向落地,簽證持有人在工作結束后將不再享有法規明確的最長60天保護,情況會更接近2017年之前:工作一停,身份基礎立即動搖。

按照當時的情況,對於H-1B工作簽證(以及部分其他類別),在獲准停留期限(petition validity period)結束時,可以有最多10天的寬限期,用於收拾行李、辦理離境手續等。這個10天是綁定在I-94到期日或批准函有效期結束之後的,不是因為工作提前終止而產生的。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移民局也會酌情處理,如果新僱主在較短時間內提交轉換僱主申請(H-1B transfer)或申請人提交轉換身份申請,USCIS可能在個案基礎上批准,尤其是空窗期較短(通常不超過30天左右)的情況。

但這是「酌情處理」,並非統一標準,也有許多人申請被拒,尤其是時間越長被拒的幾率越大。

目前,擬議規則文本尚未公開,尚不清楚新規會如何限制。OIRA審查是正式公布擬議規則前的內部步驟。根據聯邦規則制定程序,OIRA審查通過後,國土安全部將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正式發布擬議規則,隨後進入公眾意見徵詢期(通常為30至60天)。國土安全部需審閱公眾意見,可能對規則進行修改,完成最終定稿后再正式公布並確定生效日期。整個過程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更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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