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牧青律師-關於黃琦案情的通報

2017年02月21日 21:20

2017-02-21 18:34:13 作者: 維權

今天(2017年2月21日)上午,本人受黃琦母親委託與李靜林在成都良心作家譚作人、唐詩林先生等人陪同下趕到市公安局支隊,要求經辦人介紹案情並申請為身患絕症的黃琦保外治療。(黃琦罪名系非法為境外提供國家秘密,會見依法須經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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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辦案國保簡要介紹,2016.4某日,綿陽某部門出示一份文件(內容系四川省某黨政領導人表示要打擊黃琦等人的講話)給綿陽陳天茂拍照后發佈於海外六四天網,后經有關部門鑒定,該文件被認定為絕密,綿陽警方於2016.11.28以非法為境外提供國家秘密之罪名抓捕黃琦並抄家,同時還有兩位綿陽訪民遭拘捕(其中一位已獲釋)。

國保表示:
1.可出據一份法律意見供有關部門參考。
2.我們相信政府和警方的,相信警方會依法辦案。
3.希望辯護律師不要私下與另二位被捕者家屬接觸。

本律師表示:
1.對警方等公權機構辦案的公正性存疑係辯護律師本分;
2.對黃琦據以定罪的文件定密存疑,進而對抓捕黃琦的合法性、公正性存疑;
3.希望獲準會見黃琦,了解更多案情細節;
4.黃琦在2010年即已確診罹患絕症,多年來須每日服藥9次,否則隨時有生命危險,亟需住院治療,無論其罪與非罪,警方應恪守人道,儘快為黃琦辦理保外就醫。

午餐后我與李律師再赴綿陽市看守所查詢黃琦健康狀況及是否得到適當醫治的情況,雖據理力爭,仍遭所方拒絕。同行的黃琦友人及若干訪民朋友為黃琦送葯亦遭拒絕,所方只接受了譚作人及一些訪民朋友為黃琦存款及送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