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民主人士孫峰「煽顛案」 二審維持原判5年有期徒刑

2017年07月12日 23:39

作者: 維權

2017年7月11日,本網獲悉:山東人士孫峰「煽動顛覆國家案」 維持原判5年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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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辯護藺其磊律師:「因涉嫌煽動罪的山東省淄博人孫峰,二審被山東省高院維持原判5年有期徒刑。

該案二審有我和律師共同代理,作為本地律師代理這類敏感案件,本來就會有很大的風險,在被泰安市司法局多次刁難和威逼的情況下,劉兄榮生律師仍堅決答應了我的邀請,抱病會見當事人、和法官交流看法、發表法律意見書等材料,嚴謹的履行職責,悲痛的是本案未果之際,劉兄在遼寧辦案中離世,雖然本書沒有列上劉榮生律師的名字,但這份山東省高院的對良心犯的判決書,就是對劉榮生律師最好的紀念!」

2016年11月17日上午,孫峰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拖延2年後,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判處孫峰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

2014年7月1日,孫峰曾因不畏風險,持續為民主發聲(尤其是在六四期間和香港公投事件中不斷在網媒上發聲),而被當地警方以「在取保候審期間未經許可去廣州」為由處以行政10日;

同年7月26日,曾被當地警方以「在網上發表《共匪依靠馬列邪教的無神論和唯物論破壞了人類文明的基石》一文,攻擊」為由,處以行政拘留10日;2014年11月16日,被淄博市警方以「在取保候審期間從事違法活動」為由再次刑事拘留;2016年11月17日,被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一審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