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ington Brown物業折舊專欄(1)

2012年11月27日 16:25

歡迎來到Washington Brown物業折舊專欄(QS Corner)。從現在開始,我將在每周與大家分享一個關於物業折舊的小貼士。
本周我將討論的話題是,購買翻新物業是否能享受折舊。
現在大多數投資者都知道,如果你購買的物業是在1985年7月之前建造的,那麼就不能申報物業折舊。但如果你購買了建於1985年之前,但已經作了翻新的物業,能就翻新的投入申報折舊嗎?
答案是能夠的。
從法律上來說,並不會因翻新的對象是建於1985年之前的老房子就不能申報,只要翻新活動發生在1985年之後,你就有權利申報折舊。更令人振奮的好消息是,即使是小小的翻新工程,也能申報數目可觀的折舊。
舉個例子,假設物業翻新投入了2萬5千澳元,這可能包括安裝了新地毯,新的百頁窗、新廚房和新浴室(這裏說的不是豪宅)。這樣的翻新工程在第一年可以申報5000-7000元的折舊。
為什麼可以申報的折舊值相對於翻新價值的比例相對比較高呢?其原因就在於更新的物件有效使用期相對較短,這意味著你可以更快的速度折舊。
了解這一點很重要,這也是為什麼建議在翻新工程中首先更換這些部件。
簡單地說,由於地毯比磚頭和混凝土的壽命更短,因此,可以更快的速度申報折舊。
本欄目獲得建築估算師事務所Washington Brown公司許可翻譯轉載。Tyron Hyde是Washington Brown的總裁,持有建築經濟學學士學生建築估算師事務所,是建築估算師協會的成員。
Washington Brown在全澳各州府城市均擁有分公司,成立30年以來,為11萬套物業提供了專業折舊報告,幫助數十萬投資者成功獲得了物業折舊抵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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