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地產 | 應對可負擔危機,澳洲將收取物業空置稅
來源:每日地產
立法規定,對於價值低於100萬澳元的房產,如果一年內超過6個月無人居住或未對外出租,那麼業主就要繳納5500澳元的稅費。
海外買家購買房產時,需要向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繳納一定數額的申請費才能獲准購買房產。而一般來說,業主後期空置房產時需要上交的罰款與當初的申請費數額一致,也就是說,房產價值越高,空置稅也就越高。
政府在今年的聯邦預算中公布了這一舉措,希望以此鼓勵業主將房產用於個人出租,以增加市場上出租屋的供應量。
在過去五年,東海岸房價一路飛漲,房產空置稅也是政府為提高住房可負擔性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之一。
該法案的某些條款對當地房產投資者也有一定影響。比如按照規定,投資者不能再以檢查維護房屋產生的交通費用作抵稅。
財政部副部長Michael Sukkar表示,住房空置稅讓投資者們無法再花著納稅人的錢去度假了。
曾經,空調、洗碗機等設備可享受一定的折舊抵稅,而新法律規定,只有新置房產才享有這一優惠。
雖然政府要求海外業主需要持有租約之類的記錄文件,以證明自己的房屋並未空置,而且需要每年向稅收專員提交一份空置費回執,但要證明房屋是否空置仍存在難度,因此房產空置稅的執行還是會遇到不小的挑戰。
如果業主本人或其親屬在房屋中居住半年,就不需要繳納費用。如果業主將房產投放租賃市場達到半年時間,也可以免交此稅,但通過Airbnb等平台進行短期出租則不能免稅。
2016年人口普查發現,在普查當晚,澳洲私人住房空置率達11.2%,超過了五年前的10.7%。
房產智囊機構Prosper Australia在一份報告中,根據墨爾本三個主要供水商提供的用水數據估計出,2014年該市共有超過82000處住房空置。
維州政府也宣布,對於墨爾本內城區及中部地區,一年內空置超過6個月的房產需繳納空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