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終於離婚了,全網鬆了一口氣

1
前幾天,「王暖暖成功離婚」上了熱搜第一。
這年頭離婚不易。
王暖暖離得尤其不易。

6年前,在泰國,懷著身孕的她被老公推下30多米高的懸崖。
老公那句惡狠狠的「你去死吧」,成了她永遠的噩夢。

現在,老公俞曉冬已經被泰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
而因為他在國外服刑,無法回國參加離婚案的庭審。
王暖暖周折了好幾年,才終於拿到離婚證。

2
王暖暖說,這段婚姻是她一生的噩夢。
而這個噩夢裡,除了前夫,還有她的前婆婆。
這個婆婆很護兒子。
兒子出事後,她直接把責任怪到王暖暖身上。
說「就是你事業太成功,太有錢了,才勾引我兒子犯罪」。
還口口聲聲說王暖暖應該「坐牢」「去死」。
為啥這麼近乎病態地護兒子呢?
前幾天王暖暖說出了一個秘密——
出事前,婆婆曾經再三地認真跟她說:「兒子就是我上輩子的丈夫,是被父母拆散了。
上輩子沒有做成夫妻, 這輩子就是真正的夫妻。」

王暖暖當時就覺得,婆婆對兒媳婦說出這種話,太瘋狂了。
確實是離了大譜。
咱也不確定這婆婆說的「真正的夫妻」是個啥意思。
但不管啥意思,不管是哪方面,都夠過分的。
王暖暖說,從結婚開始,她就覺得這對母子的關係怪怪的,不正常。
婆婆對她有一種莫名的敵意。
俞曉冬跟母親也特別親密,什麼都聽媽媽的。
三個人一起出去旅遊,婆婆總是要跟俞曉冬睡一個房間。
而俞曉冬也總是欣然同意。
有次王暖暖急了,說「我們是夫妻,應該我倆一起睡才對」。
但是婆婆不肯讓步。
三個人爭執半天,最後訂了一間親子房,三人一起住。

我考古了王暖暖案件的諸多報道。
發現新聞里多次提到俞曉冬的母親,很少提到他父親。
據說,俞父遊手好閒,在家庭里存在感很低。
跟老婆關係也不好,還經常家暴她。
所以站在俞曉冬母親的角度,這個老公很可能既沒有承擔家庭責任,也沒有給她必要的情感支持。
他們之間沒有建立起夫妻應有的深度鏈接。
這種情況下,女人就很容易把精神寄託轉移到兒子身上。
把兒子當成替代伴侶,和兒子產生「病態共生」的關係。
在心理學上,這叫「情感代償」,是一種挺普遍的現象。
當然大部分人不會像俞曉冬母子那麼極端。
3
「婆婆跟老公是真正的夫妻」,這事兒挺炸裂。
所以王暖暖這個爆料,在熱搜上掛了好幾天。
評論區也炸出了好多隱秘的故事。
好多人吐槽自己的老公和婆婆的關係如何異乎尋常。
我隨便截了幾個圖,大家感受下。






還有一些故事太狗血,沒眼看,我就不截出來了。
綜合來說,這些吐槽里其實有各種各樣的情況。
有些是有違人倫的。
有些是人倫之上,但也屬於病態的。
而這種病態的、錯位的母子關係,不單單是「噁心」的問題。
它還會造成很多負面的惡果——
第一,讓整個家庭關係變得扭曲。
當媽媽和兒子過分親密,彼此過度依戀和佔有。
兒子就不再需要一個妻子,也就很難跟妻子維持健康的親密關係。
媽媽也就不再需要一個老公,不會試著去修正自己婚姻里的問題,讓原本糟糕的關係更加無可救藥。
然後這個家庭的整個關係就變得扭曲。
也就必然出現各種各樣的矛盾——
兒子和媳婦整天吵架。
公公在外面亂找。
婆婆和媳婦極端對立。
所有人一起搶奪兒子的愛……
一整個大亂套。
第二:大概率會養出一個巨嬰媽寶男。
媽媽是成年人,能力和閱歷都會更強。
如果母子關係過度親密,兒子很容易事事依賴母親。
在和母親的「共生型依賴」中,變成永遠長不大的巨嬰。
有些媽媽甚至還會故意「養廢」兒子。
故意讓他無能,讓他離了媽媽活不下去,特別可怕。
而且這種行為常常是在潛意識引領下發生的。
媽媽可能自己都不自知,更不會主動修正。
相對應的,兒子也會因為留戀這種關係,故意在精神上「不長大」。
不發展自己的獨立人格,也不開創自己的新生活,一直依賴在媽媽身邊,母子倆就病態地鎖死在一起。
然後一旦兒子找老婆,媽媽就會感受到嚴重背叛,併為此痛苦不堪。
兒子不想、不敢、不忍心「背叛」媽媽。
為了不傷害媽媽,他會儘力壓抑自己的需求。
王暖暖就說,俞曉冬對兩任妻子都沒有愛,他只愛他媽媽。
他後面走上邪路,也跟這種畸形的人格密不可分。
所以母子之間錯位的病態的關係,是以愛之名,對雙方的共同絞殺。
親密關係是不能搞錯的。
一個大家庭里,婆婆最親的人就應該是公公。
兒子就應該跟媳婦最親。
這種親密關係的順位不能錯。
就像衣服的扣子一樣,這個扣子跟哪個眼兒對齊,就得系在哪個眼兒里,否則就全亂套。
其實人類文明之所以形成基本的倫理綱常,自有它的道理。
某種程度上,這甚至是一種生存智慧。
因為人類是靠代際傳承不斷發展的。
上一輩就是要在完成撫育之後得體退出。
下一輩就是要自己獨立出去開創新番。
如果這兩代人死死勾連在一起,該退出的不退出,該獨立的不獨立。
最後很可能就是雙雙翻車,兩敗俱傷。
4
當然,媽媽愛孩子也是人類最自然的本能。
我們不能妖魔化這種正常情感。
母子之間得體的愛,沒有一點問題。
只是說,這種愛,必須保持適當的邊界。
當孩子漸漸長大,母子或者父女之間,就應該有所禁忌——
不要在對方面前暴露自己身體的隱私部分。
不要分享太過隱私的生活。
不要總想跟對方黏在一起。
不要期待對方愛自己勝過愛伴侶。
不要把對方的伴侶當成假想敵。
不要隨便侵入對方和伴侶的生活。
身為媽媽,就要像一個媽媽那樣去愛兒子。
身為兒子,就要像一個兒子那樣去愛媽媽。
彼此親密,但有分寸。
彼此守望,但不越界。
尤其是做媽媽的,一定要把控好自己的行為,不要把太泛濫的愛寄托在孩子身上。
兒子就是兒子,替代不了伴侶,做不了你老公的替罪羊。
如果你硬要讓孩子做你的情感代償。
那麼這錯誤關係里長出的毒瘤,將是你一生最大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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