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華裔女幫「毒梟」洗錢$50萬,怎料大哥是卧底!重判18個月監禁,不允許居家軟禁

2025年12月01日 17:46

一名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BC省)列治文市某卡拉OK酒吧工作的調酒師,以為自己協助了一位國際可卡因販運者,近50萬加元。

沒成想,這位「大毒梟」居然是卧底假扮的,而這位名為 Alexandra Joie Chow (下文簡稱周小姐)的現年37歲的華裔女子,也因這起釣魚執法,最終被判18個月監禁。

那麼,這場堪比「無間道」般的卧底行動是如何開始的?一名普通調酒師又是如何捲入這個精心設計的執法行動中的?

2025年11月,周小姐于在列治文法院正式被判刑,標志著長達數年的調查畫上句號。

這起案件成為 BC 省十年來首個成功的洗錢定罪案件,被警方譽為打擊有組織犯罪的”重要里程碑”。

周小姐也因此成為自 Cullen 委員會(Cullen commission)結束三年多以來,該省因「純洗錢」罪名被定罪的第一人。這更是BC省十多年來首次有人對獨立的洗錢罪行認罪並將被判刑。

簡單解釋一下這個 Cullen 委員會,是指由加拿大 BC 省政府發起的一項公開調查(Public Inquiry),其正式名稱為「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洗錢問題公開調查」。

該委員會由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奧斯汀·卡倫主持。因此,調查通常以他的名字命名,被稱為「Cullen Commission」。

Cullen 委員會於2019年5月正式啟動,2022年5月,Cullen 法官發布了長達1,800多頁的最終報告。

涉及周小姐的這起里程碑式的案件始於2019年,BC省聯合部隊特別執法隊(CFSEU)的非法賭博調查團隊開始調查一名涉嫌洗錢、放高利貸和勒索的男子。

在密切監控過程中,調查人員發現這名男子經常前往列治文一家卡拉OK酒吧,離開時總是攜帶一個看似裝滿了重物的袋子。

而周小姐正是這家酒吧的一名調酒師。

“我們最初的目標是那名男性嫌疑人,但在監視過程中,周小姐逐漸進入了我們的視線。” CFSEU 發言人 Sarbjit Sangha 警長透露。

之後,警方精心策劃了一次誘捕行動,原本打算向該男子申請現金貸款,然而在行動過程中,卧底警官意外地與周小姐建立了聯繫,這個偶然的接觸最終成為破案的關鍵轉折點。

“儘管她(周小姐)一開始試圖說服他(卧底警察)’不要捲入這些人的事情’,但她最終同意提供一筆現金貸款,並以車輛作為抵押。” 檢察官 David Hainey 說。

在獲得這筆貸款后,卧底警官告訴周小姐,他們需要一種途徑使大量現金合法化。

於是,在雙方建立「信任關係之後」,周小姐開始展示她在洗錢方面的”專業能力”。法庭文件顯示,她同意將大面額現金捆換成乾淨的銀行匯票,每次交易收取5%的傭金。

“她向自稱是國際可卡因販運者的人(卧底警官)提供了專業的洗錢服務,”檢察官 David Hainey 在法庭上陳述。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周小姐共進行了九次洗錢交易,每筆交易最高金額多達7萬加元,總計超過50萬加元。

周小姐還向卧底警官表示,如果單次金額超過10萬加元,她可以提供更優惠的傭金費率。

更令人震驚的是,周小姐向卧底警官透露,她只保留傭金的1%,其餘部分要分給其他人,包括那些提供銀行賬戶用於開具匯票的人。

周小姐向卧底警官特彆強調,其中一名提供銀行匯票的人就在銀行工作,所有參与這個洗錢網路的人都是”乾淨的”。

經過兩年多的深入調查,警方在2021年11月收網,對周小姐和一名49歲男子實施逮捕。

突擊搜查行動同時在 BC 省 列治文和本拿比的多個房產展開,警方繳獲了大量證據,沒收了記錄客戶姓名和付款到期日的表格,總計5萬加元的兩張銀行匯票、10,680加元現金,以及三輛高端車輛。

雖然與該案關聯的49歲男子最終未被刑事起訴,但BC省民事沒收辦公室主任已對周小姐啟動民事沒收程序,尋求沒收其保時捷跑車(上述被扣押的三輛車之一),認定該車為犯罪所得。

儘管周小姐早在2021年11月就已經被捕,但近兩年後的2023年11月,她才被正式起訴。

到了2025年2月24日,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周小姐對一項清洗犯罪收益的指控表示認罪。她最初面臨的指控更為嚴重,包括持有犯罪收益和以犯罪利率收取利息。

量刑聽證會上,控辯雙方展開了激烈交鋒。

檢察官 David Hainey 認為周小姐對其犯罪行為的認識不足,同時援引了 Cullen 委員會關於支撐 B.C.省犯罪地下經濟的非法經濟活動的結論,呼籲判處周小姐監禁,並認為周小姐應被判處18至22個月的監禁。

周小姐的辯護律師 Josh Oppal 對檢方提議的刑期長度沒有異議,但他認為周小姐應在社區服刑(居家軟禁),而不是被監禁。

也就是,辯護律師為周小姐力爭的是有條件刑期,即某種形式的居家或社區軟禁。

周小姐的律師告訴法庭,周小姐是被卧底警察「設計了」。

辯護律師還說,周小姐沒有犯罪前科,她出生於多倫多,在5至13歲期間與父母住在香港。

“那時她見到家裡傭人的時間比見到父母任何一方都多。”周小姐的律師說。

周小姐的律師認為她是判處有條件刑期的合適人選。

對此檢察官 Hainey 表示反對,認為 有條件刑期(居家軟禁)不足以體現社區的譴責。”

檢察官表示,周小姐不僅僅是一個複雜操作中的簡單信使或騾子(金錢搬運者),並且周小姐清楚地知道自己所打交道的這些人就是國際可卡因販運者(雖然實際是卧底警官,但這就是周小姐認為的真相)。

檢察官還表示,需要對驅動 BC省毒品經濟的洗錢活動發出威懾和譴責的信息,因此監禁是必要的。

此前,周小姐曾直接對法官表示,她之前並不了解洗錢對她生活和工作的社區造成的影響。

“我對發生的一切感到非常抱歉,”周小姐說。”直到事情發生,我才知道這如此嚴重。”

最終,周小姐還是被判處18個月監禁,警方對最終判決表示滿意,Sangha 警長坦言:”如果辯方提出的軟禁請求獲准,我們會深感失望。”

這起案件被視為BC省打擊洗錢犯罪的重要轉折點。 Sangha 警長指出:”在BC省,完成洗錢調查並成功起訴的案例少之又少,這起案件的成功定罪犯具有標誌性意義。”

此案是十多年來BC省首次有人對獨立的洗錢罪行認罪並被判刑。CFSEU的首席警官、助理專員Manny Mann強調:”此案發出了一個強烈信息,即那些利用我們的金融系統進行犯罪活動的人將被識別、調查並追究責任。”

警方透露,非法賭博調查團隊目前還有更多案件在進行中。多年來,許多類似的調查都未能成功定罪,調查人員希望這起案件能成為一系列成功案例的開端。

Sangha 警長補充道:”我們已經實現了有人實際入獄的結果,我希望能看到更多這樣的案例。這是一個正在進行的工作……但絕對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

隨著周小姐被判刑,這起持續數年的洗錢調查終於落下帷幕。BC省聯合部隊特別執法隊表示,他們將繼續深入打擊與有組織犯罪相關的非法洗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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