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無路!加拿大數萬難民深陷困境,年輕母親冒命跨境逃亡加拿大卻落得一場空

2026年05月24日 10:37

一月份一個寒冷的夜晚,一位 26 歲的海地母親帶著年幼的女兒,從穿過森林小路進入魁北克省,她夢想著在加拿大開始新的生活。

這位女士離開了她覺得不再需要她的國家,她認為加拿大會不一樣。

但她抵達后不久,一項新的聯邦法律就阻礙了她尋求庇護的計劃。

該法案追溯性地改變了規則,使她陷入了倡導者們所說的法律困境。

「我不想恐慌,」這位母親說,「但(新法律)讓我覺得,也許這就是移民的宿命,無論走到哪裡都不受歡迎,即使在加拿大也是如此。這種情況一點一點地發生,(在美國),我感覺自己完全不受歡迎。」

記者在海地母親抵達魁北克前後多次採訪了她,並同意不透露她的姓名,因為她擔心公開此事會影響女兒在加拿大的生活。

這名女子是數千名從美國非法越境進入加拿大的移民之一,根據3月26日通過的聯邦新法案C-12,他們現在被認為沒有資格提出庇護申請。而此時距離她抵達魁北克已經過去了兩個月。許多人冒著生命危險,克服了惡劣的條件跋涉而來,有些人甚至因此喪命。

「這很危險,」這名女子告訴加拿大通訊社。「我知道這很冒險。我不僅把自己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也把我女兒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

自該法律生效以來,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估計已向申請人發出 30,000 封信函,告知他們可能不符合難民聽證會的資格,並可能被要求離開該國。

該法律適用於2020年6月24日之後,在官方入境口岸以外非法入境加拿大的任何人。如果他們返回原籍國后將面臨嚴重風險,但又沒有明確的獲得永久居留權的途徑,則可能被允許暫時居留。

「這些信件讓人們陷入恐慌,」加拿大難民理事會(一個倡導組織)的聯合執行主任高里·斯里尼瓦桑說。「人們抵達后立即陷入不確定狀態,幾乎沒有任何明確的選擇。」

加拿大與美國之間的《安全第三國協議》要求尋求庇護者必須在抵達的第一個安全國家提出庇護申請。這意味著,通常情況下,來自美國的人不得入境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但也有一些例外情況,例如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以及非法入境后至少14天內未被發現的移民。

新法律徹底取消了這一選項。

這名女子尚未收到信件,但她說她很擔心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表示,這些改變旨在提高效率。

「這有助於在評估資格時做出公平、個性化和個案式的決策,」聯邦部門發言人伊莎貝爾·杜波依斯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

杜波依斯表示,這些改變將「減輕庇護制度的壓力」,並「阻止濫用庇護途徑作為移民捷徑」,同時保持加拿大遵守1951年《難民公約》和《權利與自由憲章》規定的義務。

退休商人弗朗茨·安德烈(Frantz André) 也受到了這項法律的影響。他創辦了一家位於蒙特利爾的移民權益倡導組織。安德烈曾在這位母親一月份初到魁北克時幫助她提交庇護申請,之後也幫助過許多其他尋求庇護者。他說,他每天都會接到需要幫助的人打來的電話。

但現在,由於新法律的實施,他告訴尋求幫助的人要打電話給律師。

這是因為越來越多的人被認為不符合庇護申請資格,他們可能會收到驅逐令,而挑戰驅逐令會變得更加複雜。

蒙特利爾的移民律師朱莉婭·格林表示,移民可以通過參与遣返前風險評估程序對該命令提出上訴,但這需要在短時間內收集大量證據。

格林說:「要在 30 天內以連貫的方式,並以充分的證據支持,將案件以書面形式呈現出來,這需要法律專業知識。」

斯里尼瓦桑指出,這一程序的上訴途徑有限,而且沒有當面聽證會。這與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的通常程序有很大不同,斯里尼瓦桑補充說,該委員會是「一個專門設立的獨立機構,負責權衡證據和審理案件」。

格林還指出,移民和難民委員會的案件成功率要高得多,因為該委員會會親自審理案件。根據她的經驗,格林估計,審查委員會受理的案件約佔80%,而遣返前風險評估的受理率約為其一半。

一月份抵達的海地婦女無法接受這項評估程序,因為加拿大實施了一項暫停遣返令,阻止她因加勒比海國家海地持續不斷的暴力和動蕩而被遣返回海地。

據格林稱,這使她處境尷尬,在加拿大沒有任何身份,既無法離開加拿大,也無法擔保任何家庭成員。

與此同時,安德烈幫助 她申請了臨時工作許可,她正在等待結果。

她不願透露自己的居住地,但表示她不可能無限期地住在那裡。

「最讓我難受的是這種不確定性,」這位母親說。「我還沒能安定下來。」

格林表示,目前為數不多的長期選擇之一是基於人道主義和同情理由提出申請,但這個過程可能需要數年時間。

這位母親說,如果安全的話,她會回到海地。「我每天都祈禱局勢好轉。我的家人都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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