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來加拿大捐腎, 結果第二年就成”難民”: 如今面臨遣返

穆罕默德·阿爾·欣迪(Mohammed Al Hindi)是一名巴勒斯坦難民申請人。由於加拿大出台的新邊境法案——C-12,他的申請如今面臨風險。
在為了躲避以色列與哈馬斯戰爭、帶著家人逃離加沙地帶之前,他曾在2023年夏天來加拿大待了大約七周,目的是給自己已入籍加拿大的姐姐捐腎。

C-12規定:如果難民申請是在2025年6月3日或之後提出的,而申請人距離第一次入境加拿大已經超過一年,那麼該申請將不會被轉交至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委員會)審理。這個「一年期限」的規定還具有追溯力,適用於2020年6月24日或之後的首次入境記錄。
「我當時來加拿大是為了救人,是為了救一個加拿大人的命。我做的是一件人道主義的事。2023年我並沒有想留在加拿大,因為沒有理由留下來。」阿爾·欣迪在安省倫敦接受加通社(The Canadian Press)採訪時說。
「我在自己國家有工作,有家人,有車,有房子,我在那裡什麼都有。」

阿爾·欣迪說,他是在2023年8月9日首次來到加拿大,為腎臟移植手術做準備。大約一個月後完成手術,並於9月23日前往埃及,隨後在10月2日返回加沙的家。
但僅僅五天後,哈馬斯襲擊以色列,戰爭爆發,迫使他和家人為保命再次逃離。
他說,2024年春天,他和家人花了1.75萬美元請一家中介公司,才得以從戰區撤離到埃及。

隨後,阿爾·欣迪一家通過一項為加拿大公民親屬提供臨時工作和學習簽證的特別項目來到加拿大。他本人在2025年2月返回,加人則在當年5月抵達。
根據他在2026年4月2日從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IRCC)收到的一封「程序公正信」(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他是在2025年9月4日提交的難民申請。
信中指出他首次入境加拿大的時間為2023年8月9日,並要求他在4月23日前補充材料。同時警告稱,他的申請可能不會被轉交至難民保護部門(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 Canada)——也就是負責審理難民申請的主要機構。
這封五段式的信件還強調,審理時只會考慮與其入境情況相關、並涉及《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的部分證據。

伊朗陪讀媽媽成難民
阿爾·欣迪並不是唯一面臨這種情況的人。
一名居住在多倫多的伊朗女性(出於對仍在伊朗的家人安全考慮,媒體未公開其姓名)表示,她在2022年12月首次來到加拿大,是為了照顧在這裏讀書的兒子。
她通過波斯語翻譯表示,自己後來以化名為一家媒體機構製作政治播客,而該媒體在伊朗政權下被定為非法組織。
她說,2025年7月——也就是C-12新規追溯生效一個月後——該媒體網站被黑客攻擊,她的真實身份被曝光。她的丈夫目前仍在伊朗,並已經被當局問話,詢問她何時回國。
她在2025年10月1日提交了難民申請,因為她意識到自己已經無法回國。
加拿大有一份「人道危機國家名單」,不會將被拒的難民遣返回這些國家。伊朗(近期遭到美國和以色列空襲)就在名單上——這意味著,如果她的申請被認定為不符合資格,她將陷入「法律真空狀態」(legal limbo)。
她表示,自己的處境尤其令人焦慮,因為丈夫仍被困在伊朗,而她本人最近又被診斷出患有淋巴瘤(lymphoma)。
儘管如此,她仍努力保持堅強,不放棄希望。

3萬難民受C-12影響 恐面臨遣返
移民部估計,大約有3萬名難民申請人將收到類似的「程序公正信」。這一數字仍為初步估計,未來可能會變化。
IRCC發言人在書面聲明中強調,這些信件並不是驅逐令,而是用來說明下一步流程,以判斷申請人是否仍具備資格。如果申請被認定為不符合資格,申請人仍可以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該程序用於評估,如果被遣返,當事人是否會面臨酷刑、迫害、生命威脅或殘酷、不人道的待遇。位於埃德蒙頓的移民律師喬曼·埃爾-阿斯馬爾(Jouman El-Asmar)表示,這種遣返前風險評估的通過率,遠低於在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正式聽證的成功率。她解釋說,在移民與難民委員會聽證中,申請人可以帶律師、證人,並提交證據。而遣返前風險評估則主要是「紙面審理」,只有在移民官要求時才可能進行面談。「你必須把所有證據都準備好。律師基本上要寫出完整的法律陳述,解釋為什麼這個案件符合《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第96和97條以及《難民公約》的要求,通常要寫40到50頁。」她說。「你不僅要講清楚當事人的個人情況,還要詳細說明該國家的整體局勢。不能假設審理人員了解這些背景——不像在移民與難民委員會,審理員通常是專門負責某個國家的。」她還指出,在遣返前風險評估面談中,律師不能像在移民與難民委員會聽證中那樣為當事人發言或干預。她表示,自己的多名客戶也收到了類似信件,其中包括三名來自茅利塔尼亞的人:一人逃離家庭暴力和強迫婚姻,另外兩人是政治活動人士。這三人都已被當地發出逮捕令,並在缺席情況下被判刑。如果被遣返回國,「幾乎等同於送死」。「他們一入境就會被軍方抓住——而軍方基本就是政府本身,」她說。「尤其是遣返時,加拿大在執行前會與對方國家溝通。」

目前,像阿爾·欣迪這樣的人,能做的只有提交一切有利證據,然後等待IRCC的決定。
他說,在此期間,他和妻子(她的難民申請不受C-12影響)會繼續工作,孩子也照常上學。
如果他的申請被認定不符合資格,他同樣會陷入法律真空;目前加拿大並不會將人遣返回加沙地帶,這也意味著,在當地局勢改善之前,他甚至無法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
「我不知道我還能去哪裡,我沒有任何身份。」他說。
「我只有一個腎。那裡沒有醫院,沒有乾淨的水,加沙什麼都沒有。」

移民部長Lena Diab今年2月在參議院委員會表示,這項新規出台,是因為有越來越多的人在加拿大「住了好幾年後才提出難民申請」。
「坦白說,這些改變是為了遏制濫用制度,防止有人利用系統。我們希望真正需要保護的人能夠更快得到幫助,但目前並沒有實現。」她在2月12日表示。
截至2025年底,加拿大的難民申請積壓已超過30萬宗。根據移民官員在委員會上的證詞,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每年只能處理約8萬到9萬宗案件,這意味著平均等待時間長達三年。
密切關注該法案在議會推進過程的埃爾-阿斯馬爾認為,這項立法的核心目的,是向外界釋放一個信號:加拿大不再像過去那樣歡迎難民。
「C-12的真正目的,就是減少新移民、減少庇護申請者、減少難民數量,從而營造一種氛圍,讓外界覺得加拿大不再是一個安全、歡迎難民的地方,從而勸退大家不要再大量湧入。」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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