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收緊了
澳洲有度假屋的房東要注意了,以後你的房子必須得在聖誕節、復活節這樣的「旺季」出租出去,否則不能再申請稅務抵扣了。
新規明確規定,如果度假屋不是主要用來出租賺錢,而是更多用於私人度假,那麼房東將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對各種開支申報大量稅務抵扣。
「這包括貸款利息、市政費、水費、物業管理費、資本工程支出以及折舊等。」
「只有真正與出租相關的費用可以抵扣,比如宣傳費、客人退房后的清潔費、平台預訂費和傭金等。」ATO表示。
這一新規從2026年7月1日起實施。
這意味著,過去一些房東把房子掛在短租平台上,偶爾出租幾天,剩下大部分時間自己或家人朋友使用,但仍申報全年費用抵扣,這種做法以後行不通了。
ATO表示,新規實施后,如果房東想證明自己的度假屋主要用於出租賺錢,並申請稅務抵扣,就必須大幅減少私人使用時間,比如只能在淡季使用一周,或者偶爾幾個周末。
而且,就算申報抵扣,也必須嚴格區分實際出租和自用時間,私人使用期間的費用不能拿來抵稅。
更關鍵的是,ATO還特別提到了什麼時間算「旺季」,比如聖誕節、復活節這種高需求的假期。
另外,根據房子所在的位置不同,「旺季」也不一樣。
如果房子在海邊或度假區,旺季可能是夏天。
如果房子靠近滑雪場,旺季可能是冬天。
如果房子位於首府城市CBD,旺季則可能和大型賽事、音樂節或其他重大活動有關。
這一新規與ATO此前的立場大不相同。
以前,只要你儘力把度假屋對外出租,不管有沒有租出去,就可以申請扣稅。
但以後不一樣了,ATO要看的不是你有沒有把房子掛出去,而是你有沒有真的把它當成一門出租生意來運營。
這對不少人來說,可能會是「當頭一棒」。
目前全澳大約有25萬套房產會階段性作為短租或度假屋出租,約佔全國住房存量的2%。
很多度假屋都是貸款購買,並通過負扣稅給業主帶來稅務優惠。
H&R Block傳播總監Mark Chapman表示,ATO之所以收緊規定,是因為他們發現很多度假屋存在過度申報抵扣的情況。
他說,一些納稅人明明一年中大部分時間自己住,或者只是象徵性掛出去出租,卻仍申報全年貸款利息、地稅和其他持有成本。
「新規明確指出,度假屋必須主要用於產生出租收益,才能扣稅。」
「ATO要把真正商業化運營的短租房,和披著投資外衣的私人度假屋區分開來」,明確自用和出租之間的界限。
Institute of Public Accountants高級稅務顧問Tony Greco則表示,這一變化可能會促使一些業主出售自己的度假屋。
來源:Yahoo News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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