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外出遛狗2歲兒子從18樓墜亡,媽媽最新回應:一月暴瘦10斤查出重度抑鬱,已與丈夫斷絕聯繫,以「過失致人死亡」報案獲警方受理

日前,「重慶一名2歲男童從18樓家中墜樓身亡」一案引發社會關注。10月18日,男童的母親劉女士告訴記者,她已委託曾代理「重慶姐弟墜樓案」的律師,申請刑事立案監督。目前,重慶市渝北分局黃泥塝派出所已經受理「過失致人死亡案」。
事發時間為今年9月13日。當日,男童的父親崔先生獨自在家照看孩子;其間,崔先生出門遛狗,將孩子單獨留在家中。短短十余分鐘,孩子從18樓墜落身亡。

△墜亡幼童父親崔先生的微信頭像
劉女士告訴記者,她並不認為男方具有蓄意謀殺的主觀故意,但認為其行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堅持要追究相應責任。「出於人性的善良,我覺得他不是蓄意謀殺,但這不代表,他過失致人死亡,我就不追究。」
據劉女士還原的時間線:當日下午3時,她與父子二人分開;3時23分,崔先生帶孩子到家並開門;3時26分,崔先生出門遛狗;3時38分,崔先生返回家中;3時41分,崔先生髮現孩子墜樓後下樓。樓下綠化工人目睹了孩子墜樓的一幕,小區物管於3時36分撥打110和120。接到丈夫電話得知噩耗后,劉女士急忙打車趕回小區,抵達時已接近下午4時。
劉女士敘述,事發前,夫妻二人長期因婆媳矛盾、育兒分擔問題爭吵;她在7月就諮詢過離婚律師,9月10日雙方還爆發過爭吵,9月13日孩子發生意外。
這場悲劇給劉女士帶來了巨大的打擊。她說,自己原本體重90多斤,事發一個月瘦了10斤,10月9日被查出重度抑鬱。事發后,她與崔先生斷絕聯繫。
此前據媒體報道,崔先生講述稱,9月13日下午3時26分,自己將孩子安置在客廳沙發上看動畫片,孩子懷裡抱著最喜歡的被子。隨後他出門遛狗,3時38分返回家中,離開時間共計12分鐘。
「回家后發現孩子不在沙發上,我找遍了次卧、主卧、廁所和廚房,都沒找到人。」崔先生說,就在他焦急尋找時,聽到陽台外有人呼喊「有孩子墜樓了」。他衝到陽台向下望去,看到孩子倒在地上。
崔先生稱,根據法醫現場勘查推測,孩子或踩在陽台洗澡桶邊緣,抱著被子翻出窗外,墜下時砸中樹杈,導致嚴重內出血身亡。他表示願意承擔這件事,內心十分愧疚;現場監控能夠證明事發時自己不在家中,不存在主觀故意,也不存在虐待行為。
「孩子還在地上,我打了他三巴掌。到殯儀館的時候我實在忍不了了,我感覺他心裏沒有痛。」劉女士說,她打丈夫后,對方反擊道:「這是最後一下,你再動我一下,我就調監控,我要報警。」崔先生表示,自己理解妻子的情緒積壓,「我知道她咽不下這口氣,我怕她想不開,主要是我也是過錯方,目前就是先把事情處理完,盡量去寬慰她,希望她不會發生意外」。
目前,劉女士的刑事控告程序正在推進中。她表示,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釐清疑點,為孩子討一個說法。
此前,有律師認為,過失致人死亡需要行為人存在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客觀上行為人實施了危害行為,併發生了致人死亡的危害結果,且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律師分析,本次當事人外出時長極短,目的是短時遛狗,不是主動去喝酒聚會、長期失聯,且陽台欄杆高度合規,父親難以預見孩子會腳踩水桶爬到窗戶上掉落,屬於多因素疊加的偶然風險,不是必然、高度可預見的風險。如果父親事前明確知道孩子有頻繁攀爬陽台、多次翻窗的行為史,明知拆除防護下孩子極可能墜樓,仍刻意短時離開,給孩子製造攀爬機會,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故意,則有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
重慶父親遛狗2歲兒子墜亡,母親發聲:丈夫出軌、給孩子買巨額保險均不實,訴求是他誠懇道歉並做出補償;律師:是否擔刑責關鍵看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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