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地動山搖!驚爆黃奇帆竟參与這項決策

2026年10月18日 12:06

作者: Edwin Chiang/總裁簡報

Edwin Chiang/#很快會認罪,雙開,判刑,認錯悔過。

#黃然非在被軟禁,目前沒有返回中國大陸,也沒有進入中紀委手中。

黃然非判緩刑,判13.5或10.5年半,很快保外就醫,這就是劇本。

除直系子孫、子侄外其他都會被梳理一遍。

動黃奇帆的目的,就是為了讓體制內的騎牆派不再騎牆。

江澤民時期黃奇帆是被重用的。陳敏爾和他是老鄉不想動他。

袁家軍礙於一些情面也不想動他,21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爭奪激烈,、李強、蔡奇告誡:#唐登傑

#沈曉明

#徐麟

#王文濤(李強可能會幫王文濤爭取,最終看習近平)

別鬧事、別爭了,也下告訴江澤民家族子孫別伸手了。

特別是告誡黨內騎牆派,認一個主,別騎牆了。

總裁簡報 CEO Briefing/黃奇帆被捕,不僅是政治問題,他是的決策者之一,經濟問題就更大了。黃奇帆的兒子黃然非,與栗戰書的女兒栗潛心,參与香港IPO和資本市場黑幕,目前被中紀委和香港廉政公署(ICAC)滯留。此外,黃奇帆與國信「假」併購案,也是鐵板釘釘:正是在黃奇帆擔任代市長,兼任主任期間,一樁國資交易醜聞,在其落馬後重新浮出水面:核查:2009年,在重慶國信38.412%轉讓案中,一個註冊資本僅5萬美元的BVI殼公司,如何被官方文件認定為央企,成功收購重慶核心金融資產,又如何在兩年後戲劇性出局?

1.市政府紅頭文件為「假央企」背書

2009年12月,國資委將其持有的重慶國信38.412%股權,以28.11億元等值美元轉讓給南光(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重慶國信當時是重慶最大的金融控股平台之一,旗下控制重慶信託、重慶路橋等核心資產,這筆交易立即引發市場關注。

交易公告中,南光香港被描述為「央企南光集團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全資子公司」。然而,南光集團的法律顧問隨後公開否認了這一關係,指出南光香港並非其子公司。南光集團是唯一總部設在澳門的國務院國資委直屬中央企業,也是澳門最早的中資機構。其前身南光貿易公司成立於1949年8月。針對南光香港的併購,澳門南光集團也多次發布公告,打擊冒用其名義的行為。

資料顯示,南光香港註冊資本僅5萬美元,註冊于英屬維爾京群島,通信地址為香港柴灣一處商業大廈,本身無實體經營。真正為這筆交易「開綠燈」的,是2009年12月4日重慶市政府出具的一份紅頭文件「渝府[2009]182號」。該文件同意將重慶國信國有股權轉讓給「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全資國企南光(集團)在境外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即南光香港。

2009年12月3日,黃奇帆通過人大程序獲任重慶代理市長,此時他還兼任重慶市委副書記、重慶市國資委書記。而在2009年12月4日,也就是代理市長的第二天,就出具了這份存在致命錯誤的紅頭文件,未免太性急了。一份地方政府的紅頭文件,為一家身份存疑的BVI殼公司賦予了央企子公司的合法外衣。此事即使來自更高層的授意,黃奇帆亦難逃其監管失察之責。是否存在定向利益輸送,也待核查。

2.收購資金來自被購方擔保

針對重慶國信的收購資金,並非南光香港自有。根據南光香港後續在香港的訴訟文件,其2009年向中國農業銀行香港分行借款4.1億美元用於收購。這筆貸款的安排涉及重慶國信的股東重慶華葡投資有限公司。重慶華葡與南光香港訂立協議,由重慶華葡向農行重慶分行借款,南光香港分享該信貸額度,並以持有的國信控股38.412%股權作為質押。

這意味著,收購方用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作為質押,而質押擔保又來自被收購方的其他股東。這種「被收購方為收購方擔保」的結構,使南光香港實質上成為一筆國資交易的通道方,一個沒有實體經營、沒有自有資金的殼公司,憑藉一紙政府批文和一份股東擔保協議,短暫地「持有」了重慶核心金融資產。

交易完成僅兩年後,重慶國信其他股東與南光香港之間就因擔保問題爆發糾紛。2011年10月30日,重慶仲裁委員會裁決南光香港敗訴;隨後重慶市五中院立案執行,擬將其質押的38.412%股權變賣。最終,這部分股權通過司法裁定,以約32億元轉讓給同方股份的全資境外子公司TF-EPI,南光香港徹底出局。

進退之間,南光香港是否受益,受益多少,目前仍然是一團迷霧。同方股份的入局,同樣得到了重慶市政府專題會議的支持。2011年,同方股份聯合大股東清華控股並引入其他投資方,以34.07億元間接收購重慶國信38.4%的股權。重慶國信旗下擁有重慶國際信託、重慶路橋、西南證券、重慶銀行等金融資產,成為同方股份重要的利潤來源。

證監會2016年在對重慶路橋資產收購申請的反饋意見中,專門追問了重慶國信的控制權問題:2010年南光香港被認定為重慶路橋實際控制人,2011年因重慶國信作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無控股股東,上市公司被認定為無實際控制人。

一家曾被官方文件確認為央企背景的收購方,短短一年後便從「實際控制人」變為「不存在」,其間的權屬變更與法律糾紛,至今未見完整披露。

黃奇帆於2001年調入重慶,在渝任職十五年,完整覆蓋了上述交易的全過程。隨著其落馬,這樁涉及「假央企」身份、官方文件背書和複雜資金安排的併購案,或將成為審查的重要線索。

2016年12月卸任重慶市市長后,黃奇帆赴北京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兩年後,他正式退休,但一直活躍于各種論壇,以鴻篇大論指點江山。他也是繼田學斌、王文華、周亮之後,2026年度又一落馬的重量級大秘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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