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誘餌惹買家投訴 南澳擬立法限指導價
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南澳司法廳長勞爾(John Rau)稱,他收到了無數份來自房產買家的投訴信,表達了對這種「價格誘餌」的強烈不滿。所謂的價格誘餌是房產拍賣的一種營銷手段,中介有時會在廣告中打出低於賣家底價的價格,以便吸引更多買家的興趣。
房產中介的反應
勞爾即將提出多項法則,更加嚴格地監管房地產市場。這其中的一項草擬議案就是禁止賣方在廣告中開出比實際底價低10%的拍賣指導價。
(澳洲新聞網訊)您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來到房產拍賣會上摩拳擦掌準備對心儀的房產「下手」時,卻赫然發現它的標價遠遠高於廣告中的「指導價」?很多買家不滿地表示,這實在是浪費時間和精力。
這對買家意味著什麼?
如果這項議案通過,這對買家來說絕對是個好消息。如此一來,如果一處房產的底價是50萬元,則其拍賣廣告開出的價格就不得超過55萬元。如果您做好準備在拍賣會當天全力爭取,那麼這處房產就不得不出售。
不過,如果買家興趣濃厚並且在競拍時互不相讓,那麼房產的最終售價仍有可能遠高於底價。
這對賣家意味著什麼?
賣家在把房產推出市面拍賣之前,必須設定好底價,而且市場營銷價與實際底價之間的差距必須限定在10%以內。一旦營銷活動開始,賣家就不能改變底價和指導價。
現在很多賣家都是先以一個特定的價格進行營銷,直到拍賣當天才根據買家的興趣來設定實際底價。
不過,若您推廣房產時沒有提到指導價格,就不會受到這一法規的約束,可以隨時更改您的底價。
但南澳房地產協會(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SA)卻反對這一立法草案,指出它將最終會有損賣家的利益,因為如果買家興趣超過此前預期,他們也不能提高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