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擬再使用墓地 窮人死後或只能安息25年

2013年11月19日 13:21

  「我們有史以來第一次立法涵蓋了火葬場和墓園的方方面面,這也是該議案的目的所在,即為公眾提供儘可能多的選擇。」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政府決定引入一套重新使用墓地的立法,以解決埋葬用地不足的問題,不過這卻招致了不少批評。

  上周,「墓園與火葬場議案(Cemeteries & Crematoria Bill)」通過了新州下議院,不過反對黨呼籲州府暫停將該議案引入上議院進行票決的動作。

  這項立法將對公共墓地引入可續簽租約,這樣一些墓地地塊在25年後就可以重新開放再使用。

  但新州反對黨發言人懷恩(Steve Whan)指出,州府的這項改革缺乏社區支持。「政府應該推遲將該議案的立法,仔細思考他們究竟要怎麼做。」「人們對此非常關注,但他們不知道州府即將通過一項這樣的議案來重新使用墓地。當局在採取這種做法之前,必須格外慎重地考慮社區民意。」

  「我們獲得的一些反饋信息顯示,人們不喜歡這個想法,他們擔心這將使得低收入家庭被迫接受可續簽租賃墓地,因為他們買不起永久的墓地。」

  不過,新州初級產業廳廳長霍金森(Katrina Hodgkinson)稱,這項立法只不過是把自1990年代以來的一種未受監管的墓地續租做法合法化而已。

  「悉尼在未來30年或40年內將用光埋葬空間,而墓地續租將延長現有墓園的使用期限,確保每個人都有一個可負擔的安葬選擇。」「我們必須確保的是控制和保護那些使用墓園和安葬空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