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突宣,房東不裝這個6刀小件,能罰$1.2 萬,快免費領

2025年12月03日 12:40

維州政府官網官宣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屋的室內窗帘繩必須固定牢固,以防止窗帘繩形成環狀。

而如果房東在出租房內沒裝這個東西,可能面臨超過 1.2 萬的罰款,因為會危及年輕租客的生命。

政府的目的,是讓窗帘和百葉窗的拉繩無法形成繩圈,從而避免悲劇發生。

在維州,三歲的 Lincoln Shearer 在 2020 年不幸被懸挂的鬆散拉繩纏住而死亡。之後,他的祖母一直倡導加強對拉繩的監管。

但自那以後,全澳各地仍有多名幼童因此喪生,包括北領地及昆州

最近一次類似事故發生在 2014 年,而的最後一起則是在 2008 年。

媽媽泡杯茶的功夫,

孩子卻意外被窗帘繩勒死:

一周內第二起,

新州15個月大女嬰被窗帘勒死

13個月大南澳男嬰,

不幸被窗帘鏈纏住、窒息身亡

……

從本周起,房東如果沒有把窗帘和百葉窗的拉繩固定好、使其無法形成繩圈,就違反了維州《住宅租賃法》的最低標準。此前法規中存在的某些豁免漏洞已經被政府關閉。

這種裝置通常是一個小型的塑料卡扣,用螺絲固定在窗框上,在 Bunnings 只要大約 6 澳元:

或者可以通過維州消費者事務局(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的網站免費訂購,方法如下:

第一步:進入網站;

https://www.consumer.vic.gov.au/consumers-and-businesses/products-and-services/product-safety/curtain-and-blind-cord-safety

第二步:進入頁面之後,點擊「Order鍵」,跟著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就好。

這個要求自 2024 年起就適用於大多數出租房,2015 年以來也已經納入了全國的產品安全法律,但隨著維州更新租賃法規,過去一些被豁免的舊式安裝現在也必須進行整改。

從 12 月 1 日起,如果出租房的窗帘拉繩沒有固定,維州租客可以要求進行「緊急維修」——如果本來沒有安裝,他們也有權在沒有房東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安裝。

房東也被禁止在沒有安裝這個裝置的情況下讓租客入住。

違反維州租賃最低標準的罰款為:個人最高 12,210.60 澳元,公司最高 61,053 澳元。

維州消費者事務部長 Nick Staikos 表示:「兒童的安全是不可妥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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