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貴代價!中國家庭墨爾本買地多年不建房,被罰$50萬,土地也被凍結
一名來自中國的投資者買下墨爾本一塊住宅用地后長期空置不建房,還在澳洲稅務局調查過程中停止回應,最終被聯邦法院罰款50.8萬澳元,名下土地也被凍結。

法院文件顯示,2011年,中國公民Fengqin Li買下了墨爾本Berwick的一塊空地。
當時,這筆交易獲得了澳洲外國投資委員會的批准,但附帶一個明確條件:必須在4年內建設住宅。
本周,澳洲聯邦法院裁定,支持ATO的指控,認定Li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建房要求,對其罰款50.8萬澳元。
ATO助理局長Jennifer Moltisanti表示,這是ATO針對海外投資者「囤地」調查行動中第二起獲得法院支持的案件。
此前另一起案件中,一名海外投資者也曾被罰款37萬澳元。
她表示:「這向海外投資者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囤積土地會限制澳洲社區的住房供應,也會帶來嚴重後果。」
她同時提醒,海外投資者在澳洲購買住宅用地時,需要遵守外國投資制度下的一系列明確規定。「即使投資者人在海外,或者不再配合調查,這些規定仍然需要執行。」

根據澳洲的現行規定,獲准購買空置住宅土地的海外買家,必須在獲批后的4年內完成住宅建設。
這起案件中,Li買下土地之後,並沒有按照規定建造住宅,而是讓這塊住宅用地空置了四年多,因此觸發了ATO針對長期囤積住宅土地不開發的專項審查。
法院文件顯示,Li最初曾經回應ATO的詢問,但之後停止與調查人員聯繫,也沒有履行澳洲外國投資規定下的相關義務。
即使她不再回應,ATO仍繼續推進聯邦法院訴訟,並成功申請對這塊空地實施凍結令,防止案件結束前土地被出售或轉移。
調查過程中,ATO還發現,Li名下另一處住宅物業存在尚未繳清的住宅空置費。
為了確保相關欠款能夠被追回,ATO隨後還在這塊空地上登記了法律押記。

ATO表示,針對海外投資者持有未開發住宅用地的執法行動正在擴大。截至目前,ATO已經處理了217起違反外國投資規定的案件,其中包括強制出售111套住宅物業。
Moltisanti警告,如果海外投資者不遵守法律,ATO可以採取進一步措施,把被海外投資者違法長期囤積的土地重新推回澳洲住房市場。
「這其中也可能包括強制出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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