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司機注意!以後千萬別再「人肉占車位」,最高恐被罰$3440

2026年10月18日 15:02

在停車場里轉了許久仍找不到車位,是許多司機都經歷過的挫敗感。

大多數司機和乘客會遵守規定,耐心等候空位。不過,交通當局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抨擊了替人「留位」的做法。

報道稱,交通廳於2026年10月在Facebook發帖稱,民眾不能用身體佔住空車位

該部門寫道:「這件事需要說清楚,答案很簡單,那就是不行,你不能替朋友預留或看住車位。」

「這不僅令人非常惱火,也違法且不安全。行人不得走入駕駛者的行駛路徑,造成交通危險。所以,這不只是一個不當舉動,你還可能因此被罰款。」

這番話引發Facebook網友熱議,一人評論道:「沒有借口,先到先得。車位不是提前訂好座位的飛機票。」

另一人評論道:「這篇帖子應該一直轉發下去,好讓那些以為自己可以這樣做的傻瓜聽進去。」

這種行為適用NSW Road Rules 236,該條文規定,行人「不得無理阻礙任何司機或另一名行人的通行路徑」。

按規定,違規者最高可被法院罰款220。不過,這類違規實際最可能收到94澳元的罰單。

與此同時,各地的規定和罰款金額並不相同。維州對同類行為處以203澳元罰款,昆州最高罰款3440澳元,但造成不合理阻礙的行人很可能被罰174澳元。

在塔州,走入另一名司機行駛路徑的人可能被罰款159澳元。而在,不合理阻礙駕車者的行人可能被罰款100澳元。

交通廳的一名發言人告訴Drive,適用於行人的道路規則只針對實際道路,不涵蓋包括購物中心停車場在內的「道路相關區域」。

「一個人不得在道路上停留超過穿越道路所需的時間。這樣做會被罰款63澳元,以及108澳元的肇事者賠償附加費。」

不過,這項規定不適用於道路相關區域。關於行人不得造成交通危險的Road Rules 236,同樣不適用於這類區域。」

首都領地政府發言人表示,在首都領地,替人占車位屬於違法行為,但沒有說明具體罰款。

「僅僅站在公共車位內,不能讓一個人合法地預留該車位。視具體情況而定,行人進入或停留在車位中,並無理阻礙司機,可能根據Road Transport (Road Rules) Regulation 2017第236條構成違法行為。」

法律也禁止這種行為,但相關法律沒有說明違規者可能面臨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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