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房東售房向公眾開放 租客不滿訴訟獲勝

2014年08月09日 23:03

(大紀元記者張茹編譯報導)當租的房子被業主掛牌出售時,租客便難享清靜。最近一起訴訟案件可能使租客獲得新的保護,免於房屋「向公眾開放」的困擾。但專家擔憂,這可能使情況更糟,畢竟一次性來看房好過單獨來幾十次。

據時代報報導,在墨爾本東區BoxHill一套住宅的銷售中,維省民事及行政法庭(VCAT)對房地產經紀人發出禁令,阻止他們為潛在買家舉辦大規模「向公眾開放」。租客舉手稱讚,譽之為一項重要的法律判決。

地產代理公司霍金斯圖爾特(HockingStuart)在銷售BoxHill一套房屋的過程中,通知租戶要允許人們來家裡看房。這對夫婦剛剛簽訂租約3個月。

地產中介還要求對租客的家居進行拍照,並將照片呈現在物業銷售網站上。

這對夫妻反對,但無法與地產公司達成協議,於是轉向一個保障租客權利的組織——租戶聯盟(TenantsUnion)求助。

租戶聯盟幫助他們向行政法庭(administrativetribunal)提出申訴,7月底行政法庭發布命令,禁止地產代理一次帶超過一名以上的准買家去看房,除非他們獲得租客認可。

這項裁決並沒有被設置成一個法律先例,但也可能為今後類似的法庭審理案件提供指導。

「法律規定,租客有權『安靜的享受』出租物業」,租客聯盟的政策主管貝內特(JamesBennett)說,「當幾十個陌生人未經您同意就來到您家裡到處看,這是對個人隱私、安全感、和安靜享受住房的巨大侵犯。」他說。

租戶聯盟希望這一裁決將推動房地產經紀人把看房設置成預約式,而不是開放式。打開門閂,讓那些好奇的鄰居,甚至可能是盜賊,混在真正的買房者中間,把房子徹底看一遍,這實在不是個好主意。

BoxHill這套物業的租客夫婦表示,讓潛在買家查看房子,這是業主的權利。

「我們理解房東需要把房子賣了,但他們有權賣房子,我們也有權保障安全和隱私,這之間需要有一個平衡,」太太說。

「我們不希望任何人都能過來,看我們的家庭照片,在我們的空間里,看書櫃里的書。」她說。

維省地產協會(REIV)的執行總裁雷蒙多(EnzoRaimondo)警告說,這個裁決最終對租客造成的結果可能更糟。「一次向公眾開放肯定遠遠優於十幾次甚至更多的單獨看房,」他說。

雷蒙多先生說,REIV將評估這個案例,「看其對業主出售物業的能力會造成哪些潛在影響」。

「雖然保障租戶的權利很重要,但業主根據需要出售自己的資產也同樣重要,」他說。

代理BoxHill這套物業銷售的霍金斯圖爾特Balwyn辦公室,對此沒有發表任何評述。

(責任編輯: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