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法院宣判首個一拳致死罪 嫌犯被判至少8年監禁
2017年12月10日 12:10
來源:1688澳洲新聞網
根據新州一拳致死法律,地方法院近日宣判一名嫌犯至少8年監禁,他成為在該法律下被宣判的第一人。

Hugh Bacalla Garth。
綜合《每日郵報》《每日電訊報》7日報道,2014年在Rooty Hill,加斯(Hugh Bacalla Garth)在悉尼護士馬納拉得( Raynor Manalad)朋友的聚會中醉酒。他被在場的其他人要求出去冷靜一下。之後,他推倒了一個人。馬納拉得上前詢問加斯為什麼要推倒那個人。據在場的目擊者說,馬納拉得沒有打加斯,只是希望他冷靜下來。但馬納拉得卻被加斯一拳擊倒在地,他的頭撞到了地上的石塊,導致嚴重腦損傷,再也沒有醒來。
基於此,加斯今年早些時候被認定有罪。新州地方法院法官湯森(Antony Townsend)于近日判處加斯10年監禁,8年不得假釋。據悉,新法律規定在醉酒狀態下拳擊致人死亡者,至少被判處8年監禁,最高可面臨25年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