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華人身份證過期,國內補辦被拒!材料齊全沒入籍,持有PR也不行….

//前言//
回國卻被拒換?
PR竟成辦理障礙,
永居身份也會受限!
#01:
澳華人身份證過期
回國補辦被拒
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華人選擇在海外定居,涉及戶籍、身份證等國內證件的辦理問題也越來越多。
最近一名澳洲華人身份證到期后委託家人在國內辦理,卻因自己是澳洲永久居民(PR)被派出所拒絕換領。
這件事讓不少海外華人感到困惑:在中國國籍仍然保留的情況下,僅僅因為取得了外國永居身份,就不能換身份證了嗎?

圖片來源:小紅書@Sydney粽子
這名華人在社交平台上發帖表示,最近自己通過微信收到了身份證即將到期的提醒,便按照網上指導流程中的「境外委託辦」流程準備材料:包括委託書、護照照片、手持委託書與護照的合影等,並請母親到戶籍所在地代為辦理。
然而,派出所民警在審核時表示,根據「國家政策」,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民不允許換領身份證,還要求他承諾未加入外國國籍。
當事人雖理解中國不承認雙國籍,但對「永居身份」被視作限制條件感到不解。
他質疑,為什麼擁有外國永居權也會影響中國身份證的換領?
實際上,根據公安部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的便利境外中國公民辦理業務措施,境外公民可以委託近親屬在國內辦理身份證換領,所需材料中確實包括所在國簽證或居留證明。

圖片來源:公安部網站
在帖子的評論中,也有網友提及了這項政策。

圖片來源:小紅書
然而,這些材料在部分地區被視為「是否應當保留戶籍」的判定依據,從而引發拒辦的情況。
帖主本人表示,自己就是按照這個流程辦理,但是提供簽證的時候因為有澳洲PR遭到了派出所的拒絕。

圖片來源:小紅書@Sydney粽子
#02:
明文規定vs執行死板?
大批華人現身說法
對於帖主遇到的這個情況,網友也是眾說紛紜。
有網友認為,當地派出所對政策理解不到位,或執行標準過於死板,PR是可以換身份證的。
還有不少海外華人回國之後辦理身份證都成功了,請親屬代為辦理也沒有受到阻礙。




還有海外華人現身說法,自己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最後堅持表示PR不等於入籍,並且讓上報,最後成功辦理。
建議帖主換個大一點的派出所再試一下。

圖片來源:小紅書
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按照戶籍管理制度,取得外國永居權並且在海外長期居住,應當註銷國內戶口,自然不能保留身份證。
也有人指出,《居民身份證法》規定身份證是證明居住在國內公民身份的證件,理論上不在國內長期居住就不滿足條件。



圖片來源:小紅書
還有人指出,這是因為每個地方的執行力度和理解方式不同,所以會出現有些地方可以辦理,有些地方不能辦理的情況,尤其是代辦的情況。


圖片來源:小紅書
甚至有加拿大華人表示,
「我這邊是死卡,PR就不能辦身份證,除非註銷永居」。

圖片來源:小紅書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居民身份證法》等規定,中國公民在境內應當有常住戶口方可辦理居民身份證。
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國(境)管理辦法》及相關戶籍管理文件規定,公民「出國定居」應當註銷戶口。
問題在於,「出國定居」如何界定?在部分地方公安機關的內部操作中,取得外國永居權被直接等同為「出國定居」,因此啟動註銷戶口流程。
但這一點在全國並未統一,有的地方嚴格執行,有的地方則基本不問。
#03:
定居海外戶籍撤銷
PR也逃不掉
能不能辦理身份證,涉及到戶籍的問題。
而拿到PR或者外國國籍自后需要註銷戶口這項規定,並不是剛剛才出現的。
上海就已經宣布,將強制撤銷「定居海外者」的戶口,連持外國綠卡PR的人也逃不掉!
2018年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旗下的微信平台「上海發布」發布公告,稱上海將於5月1日起實行戶口管理新政策。
事實上,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頒布實施了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明確規定:出國、出境1年以上的人員可以不註銷戶口,但是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應當註銷戶口。
在上海市公安局制定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中,第四十六條寫明:第四十六條 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本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戶口登記。
未辦理註銷戶口登記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告知本人、近親屬、戶主或者集體戶口協管員,拒絕註銷戶口或者告知后一個月內仍未辦理註銷戶口登記的,可以註銷其戶口。

換句話說,如果不管你是否加入外籍,只要屬於「長期定居海外」,在公安局告知后必須註銷國內戶口,拒絕或一個月內不去撤銷,公安局將強制撤銷你在國內的戶籍!
在這種情況下,身份證就無法辦理。
那麼究竟怎麼樣才算「長期定居海外」呢?
可能會有人想問了:我拿的是澳洲PR,但我長期在中國和澳洲「兩邊居住」,那我算是文件中提到的「定居海外者」嗎?這個「定居海外者」有什麼清晰的定義嗎?
別說,還真有。根據僑務辦公室,「定居海外者」其實就是「華僑」,其含義是:
中國公民已經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而根據這項定義,在海外出國留學、工作的中國公民,無論住滿多少年都不算是「在外定居者」。
然而對於絕大部分持有澳洲PR的華人朋友們來說,「定居海外者必須強制註銷戶口」的新規,無疑會對他們的生活產生很大的影響。
大家都知道,澳洲PR實際上有一個五年的有效期。想要順利續簽,就要求PR持有人在獲得PR后必須住滿一段時限。
按照國內「過去五年內必須住滿30個月否則視為定居海外」的規定,算下來澳洲PR持有者們如果想要保住自己的PR和國內的戶口,必須「兩手抓」,五年的期限中必須兩年半住在國內,兩年半住在澳洲…

圖片來源:網路
公告公布之後,上海公安局官方微博號@警民直通車-上海又表了文章《關於新第四十六條有關問題的解讀》,解答了對於註銷戶籍的疑問。
總結一下:1、 已加入外國國籍或在國外定居的人員,需要主動登記註銷戶籍;
2、 如果沒有主動申請註銷戶口的出國定居人員,公安機關在調查后掌握充足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單方面註銷其戶口;
3、 並未在國外長期定居的,不屬於需要主動註銷戶口的人員範圍;
4、 被註銷戶口后再回國定居,經僑辦及出入境管理部門后審批可以恢復戶籍。
由此看來,註銷戶口主要針對的是加入外籍的人士以及在國外定居的中國籍人士。如果不是長期定居在國外,不需要擔心。
最後
海外華人身份證能否換領,
核心取決於戶籍是否保留及地方執行標準。
PR身份並非自動失去資格,
但各地操作差異大,
在辦理前,
建議了解政策細節並靈活應對。
*以上內容系網友風平浪靜自行轉載自澳洲的家一墨爾本,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