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慘死,父母要坐牢!南加13歲少年騎電動車撞桿身亡,亞裔父母雙雙遭起訴
南加州橙縣近日發生一起令人痛心且極具爭議的案件。
一名13歲亞裔少年駕駛高性能電動摩托車,以每小時約43英里(約69公里)的速度行駛時突然失控,猛烈撞上水泥燈桿,最終傷重不治。
幾個月後,男孩的父母雙雙遭到刑事起訴。
檢方指控,父母明知兒子沒有合法駕駛資格,而且過去曾多次因危險騎行受傷,仍允許他駕駛高性能電動摩托車上路。如今,父親最高可能面臨6年監禁,母親也可能被判入獄一年。

據橙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10月20日公布的消息,死者名叫Benson Nguyen,年僅13歲,居住在加州聖安娜市(Santa Ana)。
事故發生於2026年5月7日晚間接近10時,地點位於橙縣園林市(Garden Grove)的Magnolia Street與Larson Avenue附近。當時,Benson駕駛一輛E-Ride Pro SS 2.0高性能電動摩托車在當地道路上行駛。

據檢方調查,事故發生前,他曾被目擊高速騎行、闖紅燈,並做出翹起前輪行駛等危險動作。
隨後,Benson在經過一處路段時失去控制,車輛撞上道路中央凸起的隔離帶,巨大的衝擊力將他從車上拋出,重重撞上了一根水泥燈桿。急救人員隨後將他送往加州大學爾灣分校醫療中心(UCI Medical Center),但最終仍未能挽回他的生命。
警方調查發現,Benson手機中的Life360定位應用記錄顯示,事故發生時車輛速度達到每小時43英里。
值得注意的是,這款售價約4000美元的高性能電動摩托車在運動模式下,最高時速可以達到62英里(接近每小時100公里),對於一名只有13歲的孩子來說,已遠遠超出普通電動自行車的性能範圍。

事故發生后,一名目擊者Eduardo Avalos立即停車幫忙。
他在接受NBC洛杉磯電視台採訪時表示,自己認識這名少年,過去經常看到他與其他年輕人一起騎電動車。
Avalos回憶,事故發生后,Benson呼吸困難,自己曾嘗試鬆開男孩頭盔上的固定帶,希望幫助他更順暢地呼吸,但嚴重撞擊已經造成了無法挽回的致命傷害。
隨著調查推進,檢方發現,這並非Benson第一次因為駕駛電動車發生意外。
根據橙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公布的信息,Benson此前曾多次因騎行不同的電動車而受傷。就在致命事故發生前約六個月,他還曾因騎行事故造成腿部骨折。
檢方表示,父母此前已經收到多次關於兒子危險騎行行為的警告,然而在明知存在風險的情況下,父親仍被指為兒子購買了一輛速度更快、動力更強的電動摩托車。

調查人員還發現,Benson生前曾在TikTok和Instagram上發布大量騎行視頻,展示翹前輪、改變騎行姿勢等危險動作。
檢方認為,這些行為足以說明,家長應當意識到未成年人繼續在公共道路上駕駛高性能電動摩托車所面臨的極高風險。
10月20日,橙縣地方檢察官托德·斯皮策(Todd Spitzer)正式宣布,對Benson的父母提出刑事指控。
56歲的父親Vu Thanh Nguyen面臨一項重罪級別的危害兒童安全指控,以及一項助長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輕罪指控。如果所有罪名成立,父親最高可能被判處6年州監禁。49歲的母親Hong Cuc Thi Nguyen則面臨一項輕罪級別的危害兒童安全指控,最高刑罰為1年縣監禁。兩人預計於11月12日出庭應訊。

檢察官Spitzer表示,失去孩子是任何父母都不應該經歷的悲劇,但這種悲痛並不能消除家長在孩子安全問題上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在孩子過去已經多次受傷、家長也收到明確警告的情況下,繼續允許沒有駕駛資格的13歲少年駕駛高性能電動摩托車,已經構成需要追究的嚴重罪責。
這起案件也揭露了不少家長容易忽視的問題:外觀看起來像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工具,實際上可能屬於必須持證駕駛的機動車。
根據加州交通法規,Benson駕駛的E-Ride Pro SS 2.0依法屬於電動摩托車或機動車類別。在公共道路上駕駛,需要具備相應駕駛執照、車輛登記、車牌及保險。Benson年僅13歲,根本不具備合法的摩托車駕駛資格。

隨著電動車造成的治安和安全隱患增加,橙縣檢方已開始全面擴大執法力度。
今年以來,當地已有12名家長因類似問題遭到刑事起訴,還有約50起案件正在深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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