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子確診胃癌突然被辭退,勞動仲裁判賠11萬,公司不服起訴;當事人:那是救命錢,我只剩10個月生命,公司:他的產出不達標

2026年10月14日 10:56

2026年9月,廣州的秋天依然悶熱。李宇(化名)拿到仲裁裁決書的那一刻,心裏稍微鬆了一口氣。

9月11日,廣州市天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觀遠數據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及醫療補助費共計約11萬元。

但他沒想到,這隻是另一場漫長消耗戰的開始。

公司拒絕執行裁決,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李宇也隨即起訴,案件進入一審。

彼時,李宇已是胃癌晚期患者,醫生告訴他若是預后不好,生存時間只剩下10個月左右。

「不知道什麼時候結束官司。」他說這話時語氣平靜,「屆時人在不在都是未知數。」

受訪者供圖

確認胃癌后突然被公司辭退

李宇今年33歲,在廣深銷售行業摸爬滾打近十年,手頭積累了不少客戶資源,長期是所在公司的銷冠。今年1月,他經過三輪面試,薪資上調20%,慎重跳槽入職觀遠數據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任大客戶銷售,試用期六個月,月薪約一萬六。

入職后,他提前完成新人培訓考核,簽下了《2026年銷售目標責任書》,年度合同額目標160萬元。

李宇提供給潮新聞記者的考核打分表顯示,多個核心業務能力項目上,他都是合格。唯獨「開單」這一項,還是零。

「銷售開單需要周期,尤其是在大客戶銷售領域。」李宇給記者展示了公司系統的截圖,上面記錄著三家客戶商機的推進進度。「客戶明確表達過意向,我們開會時也討論過可能在什麼時間成交。」

命運沒有給他這個時間。

5月20日,李宇因腹部持續脹氣去醫院做了胃鏡。他每年都做體檢,入職體檢也沒有任何問題。但這一次,結果猶如晴天霹靂:胃癌晚期。

「我當時癥狀很輕,就是有點脹,也不痛。」他說,「沒想到一發現就是晚期。」

確診后,他第一時間告訴了直屬領導,隨後向公司請假。公司批了15天病假。

病假結束后,他回到公司協商後續事宜,想依法使用企業職工的醫療期保障,但公司HR和領導稱他「績效不達標」。6月16日,公司通過向他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從確診到被辭退,不到一個月。

「我1月到5月,考核都是通過,未曾就績效問題約談我,給我正常發工資、發績效。」李宇說,「但是後來他們說正常發工資,不等於考核合格,還說我沒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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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認定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違法

根據李宇提供的穗天勞人仲案〔2026〕5310號文件顯示,仲裁庭上,涉事公司提交的核心證據是內部績效評估表,顯示李宇未開單,績效得分5.59分,未達到轉正基線要求的6分,評估表的績效評估周期是2026年1月14日至7月13日。公司在考核周期尚未屆滿、距離試用期結束還有近一個月時,就單方提前啟動考核、作出不合格評價並解除勞動關係。

裁決書顯示:公司「未給予申請人合理的履職整改與能力提升期限」,「未舉證證明已與申請人約定明確的錄用條件,亦無法證實本次考核經過合法完備的程序」。

李宇的代理律師指出,勞動法明確要求,試用期辭退員工,用人單位必須舉證證明已明確告知錄用條件,並且有客觀、公正的考核程序和標準。但本案中,公司提交的證據只有績效評級表,並非針對試用期轉正的專項考核標準。

「所有的不合格打分、負面評價、考核結論,全部產生於我確診癌症、休病假之後。」李宇說,「屬於典型的事後倒推、事後補證。」

仲裁委認定公司在醫療期內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存在過錯,裁決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15748.81元,以及醫療補助費94492.86元,合計約11萬元。

裁決下來后,李宇主動聯繫公司,希望能儘快解決。「我不想折騰,因為身體撐不住。」

但是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為非終局裁決,公司有權依法提起訴訟。

「他們最開始說要跟領導商量,後來說已經起訴了,讓跟他們律師對接。」李宇說。仲裁前公司也提過調解,說給他兩三萬人道主義關懷,但不提供醫療期,不承認違法解除,「命運重鎚只能認了,但是他們說我工作不合格,貶低我的勞動價值,太令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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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不認可仲裁結果並已起訴

潮新聞記者致電觀遠數據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對方確認公司已知曉李宇身患重症,對裁決結果不認可,已提起訴訟。

「我們此前有過協商,他的產出達不到公司的標準,也是我們走仲裁流程以及一審流程的核心依據。」該工作人員說。

當記者問及公司是否知道法定醫療期時,對方強調「在知曉他生病之前,早已覺得他不合適了。可能有公司操作的滯后性,但是本質上來講,他不合適是在先的。」

記者追問此前是否有員工「不合適」的相關記錄或通知時,對方表示「不方便透露,相關材料仲裁的時候已經作為訴訟材料提交過。」

但仲裁委已經認定,這些材料不足以證明李宇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在醫療期內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有過錯。

對於仲裁裁決的約11萬元賠償,公司接電工作人員表示企業無力負擔:「我們也不是什麼主打社會責任的大公司,只是民營企業。企業經營本身也有壓力,沒有轉正,我們現在也沒有能力去照顧到每一個人。」

她強調,公司願意從「道德援助層面」給兩到三倍工資,但仲裁裁決的金額「高得太多了」。

當記者問及是否考慮過長期訴訟對重病勞動者的消耗時,對方回應:「這不是公司要考慮的問題。」

據企業信息查詢平台顯示,觀遠數據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暫無註冊資本,但其總公司觀遠數據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超2800萬元,已完成2.8億元C輪融資。

圖源網路

萬一人走了但案子還沒完,該怎麼辦

李宇現在申請了失業保險,由失業保險基金幫他交一段時間的醫保。

但他知道,這隻是暫時的。目前他正在接受一線化療,醫保可以報銷90%左右。但接下來換二線治療方案,自費壓力很大。

「二線治療一次可能五六萬甚至六七萬,仲裁判的11萬,對我來說是救命稻草。」他說,「但公司既不提供醫療期,也不履行裁決。」

李宇已經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交了一審起訴材料。「目前法院還沒通知繳費,快的話今年能出判決,慢的話可能要到明年。」李宇的代理律師說,「一審推翻的概率較小。」

但李宇等不了那麼久。「醫生說我可能就10個月左右,接下來要開刀手術,同時也看看身體裏面的情況。」他說。「也不知道,一審、二審走完,需要多久。」

李宇的擔憂並非毫無依據,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勞動者在醫療期內被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上訴至二審的案例並不罕見。

「一裁兩審」制度設計的初衷是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但在涉及重病勞動者的案件中,這一制度可能被異化為拖延工具。

對企業,起訴是權利;對李宇,時間是生命。

11萬元與一場可能跨年的訴訟,落在一名預期生存期以月計的患者身上,意味著他可能等不到判決,意味著他在生命的最後時刻,還要為一場本不該發生的官司耗盡心力。

裁決書已經到手,開庭的通知還沒來。「就希望能好聚好散,依法拿了賠償就算了。」李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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