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父母還能打孩子嗎?昆州擬改革體罰法律,調查結果出人意料

2026年10月15日 0:48

最新研究顯示,三分之二的成年人認為,父母應該有權用木勺打,而不應因此被認定犯有襲擊罪。

此外,約有一半受訪者認為,父母打孩子耳光也是可以接受的。

在一項最新調查中,研究人員要求 2485 名昆州成年人,就一名母親管教 11 歲女兒的做法發表看法。事件起因是,女兒違反了家庭規定,在晚上 8 時后仍將手機帶進卧室。

女兒拒絕交出手機,還辱罵父母。隨後,母親採取了不同程度的體罰,包括用力抓住女兒的手,以及打她耳光。

調查結果顯示,92% 的受訪者認為,如果父母用力抓住女孩的手,不應被認定犯有襲擊罪;78% 認為,如果父母打女孩的大腿,且沒有留下瘀傷,也不應被認定犯有襲擊罪;另有 63% 認為,即使用木勺打孩子且沒有留下瘀傷,也不應構成襲擊罪。

此外,53% 的受訪者認為,如果父母打孩子的大腿並留下瘀傷,也不應被視為襲擊行為;對於打孩子耳光,持相同看法的受訪者則占 43%。

一名受訪者表示,父母有「責任管教孩子,以免他們日後成為社會的負擔或危險」。

受訪者表示,有三個因素會影響他們對事件的判斷:體罰力度是否適當、父母實施體罰的意圖,以及這種行為是否具有持續性,究竟是一次孤立事件,還是家庭長期存在暴力行為的一部分。

他們還認為,如果孩子被診斷患有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也會影響他們對體罰是否合理的判斷。

這項研究結果發表在《國際兒童虐待與忽視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hild Abuse and Neglect)上。與此同時,要求堵上允許父母通過體罰管教子女的法律漏洞的呼聲也日益高漲。

在澳大利亞,身體暴力屬於違法行為,但大多數州仍設有「管教抗辯」條款(discipline defence)。父母可以在一定情況下,以體罰是為了教育孩子為由進行辯護。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社會政策高級研究員、研究主要作者 Hayley Boxall 博士表示,研究結果令團隊感到意外。調查顯示,公眾並非一概反對體罰兒童,而是認為是否可以接受取決於具體情況。

Boxall 博士的研究是法律改革委員會審查該州父母體罰子女相關法律的一部分。

她表示,研究團隊原本以為,公眾會普遍反對體罰兒童。

她說:「公眾在看待這個問題時,考慮得非常細緻,並非簡單地一概而論。」

昆州法律改革委員會今年早些時候發現,在一些父母因涉嫌嚴重暴力行為、導致他人受到嚴重身體傷害而被起訴的案件中,相關的父母管教抗辯條款曾被用於減輕刑罰。

經過審查后,委員會建議採取為期七年的分階段措施,逐步廢除這項管教抗辯條款。

2023 年發布的《澳大利亞兒童虐待研究》(Australian Child Maltreatment Study)也顯示,超過 60% 的澳大利亞人在童年時期曾遭受體罰。

不過,年齡在 25 至 35 歲之間的年輕父母,如今更傾向於避免使用體罰來管教孩子。

與此同時,州 2025 年針對家庭暴力問題開展的皇家調查委員會最終認定,應禁止體罰兒童。

「育兒與家庭研究聯盟」(Parenting and Family Research Alliance)也呼籲聯邦政府採取同樣措施。

公共衛生副教授 Divna Haslam 表示,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這項研究表明,現行法律的界定並不明確,父母對於何種管教方式屬於合理範圍也存在分歧。

她認為,如果法律明確規定,任何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父母就能清楚知道哪些行為可以做,哪些行為不可以做。

她表示,修改法律並不意味著大量父母會因為偶爾打孩子一次就遭到起訴。

她還表示,其他國家的法律改革之所以取得成效,是因為在限制體罰的同時,也為父母提供了替代性的管教方法。

她說:「關鍵在於,不能剝奪父母原有的管教方式,卻不給他們提供更有效的替代方法。」

「因為孩子仍然需要學習如何融入社會,以及如何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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