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韓國輸完液才發現葯已過期13天,姐姐也已輸注約半袋,醫院提出每人賠償200萬韓元(約1萬元人民幣),雙方未達成一致

2026年10月30日 20:06

10月21日,張女士與在韓國留學的姐姐一同在韓國當地一家醫院輸注營養液時,發現其中一種藥品已過期13天。此時,她已輸完一整袋,姐姐也已輸注約半袋。張女士說,發現問題后,她當即要求醫護人員停止輸液。

張女士解釋,過期的藍色葯袋中是氨基酸類營養液,對於自己已經輸完的那一袋,她稱,當時輸液時並沒有查看日期,但院長事後向她承認,她使用的藥品也已過期。

涉事葯袋有效期截止至10月8日,而張女士就醫時間為10月21日

關於賠償事宜,院方最初提出每人賠償100萬韓元(約合5000元),第二次協商時提高到每人200萬韓元,她們尚未接受。

張女士稱,自己原本準備,如今行程被耽擱,國內工作受到影響,還需承擔在韓國的住宿、飲食等費用。對健康狀況的擔憂,也讓她這些天難以入睡。

截至採訪時,檢查結果尚未出具,她們與醫院也未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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