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虞夫獲刑七年 當庭表示上訴

民主維權人士朱虞夫
2月10日下午3點30分宣判,民主維權人士朱虞夫被杭州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和兒子參加了宣判的旁聽。由於只有兩張旁聽證,朱虞夫的妹妹和女兒無法參与旁聽。
自朱虞夫于去年3月5日被杭州警方抓捕后,各界一直高度關注案件的進展。期間,檢察院曾一度撤訴,令外界對他的獲釋抱有希望,然而律師認為這隻是警方重新搜集證據的一個借口。在被羈押10個多月後,今年的1月31日,杭州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朱虞夫一案,在兩個多小時的庭審中,只有他的妻子姜杭莉和兒子獲准參与旁聽。朱虞夫案庭審期間,杭州異見人士鄒巍、呂耿松、陳樹慶、毛慶祥、王榮清、祝正明等人被警告不許關注朱虞夫案並被限制人身自由,另一位杭州異見人士吳義龍被強制押送回安徽老家。
朱虞夫被判刑的罪名是:為獄中的良心犯家屬募捐,在中國網傳茉莉花集會期間寫了一首《是時候了》的打油詩,接受媒體採訪等。
近一個月以來,中國政府分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人權捍衛者陳衛9年有期徒刑、貴州人權研討會召集人陳西有期徒刑10年、民主黨人朱虞夫有期徒刑,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鐵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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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虞夫當庭表示上訴,妻子突發心臟病
2月10日下午3點30分,杭州著名民主維權人士、民主黨人朱虞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在杭州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朱虞夫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整個宣判持續不到20分鐘。
二月的杭州寒冷刺骨,在雨加雪的肆虐下,畢生致力於追尋民主自由、社會進步的朱虞夫因為為良心犯家屬募捐、因為接受媒體採訪、因為寫了一首《是時候了》的詩,而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和兒子參加了旁聽,辯護律師李敦勇也趕到杭州,冒著雨雪到達宣判法庭。
據姜女士講:朱虞夫的臉浮腫。宣判書中稱律師的辯護和朱虞夫的自辨都不成立。突然聽到如此宣判,人一下子要瘋掉了。姜女士的血壓增高,心臟病發作,一度呼吸極度困難。對這樣的判決結果猝不及防無法接受,朱虞夫的兒子也對判決結果出乎意料。朱虞夫當庭表示:我要上訴。
本網信息員在與姜女士通話時,她已經服了治療血壓和心髒的藥物,雖然情緒稍有平靜,但非常擔憂朱虞夫的身體,不知道年近60歲的丈夫將如何度過7年的牢獄生涯。
現年59歲的朱虞夫,自七十年代末開始投身民主事業,九十年代末與王有才等人參與籌建了杭州民主黨。自去年3月網傳茉莉花集會被捕后,一直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在追求民主憲政的道路上,這是他第三次因言獲罪。三次刑期累計長達16年,剝奪政治權利累計達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