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嚴查外國買家囤地!中國投資者被罰$37萬,土地恐遭強制拍賣

2026年10月06日 11:40

《金融評論報》報道稱,正嚴查外國投資者囤積空置房產或地塊的行為,最高可處以超過1億罰款。目前,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已處罰兩名違規的海外投資者,並威脅要強制出售他們的土地。

外圍的兩塊土地近十年沒有任何開發,這違反了海外投資者買地時必須在地塊上進行建設的關鍵條件。聯邦法院認為,這並不是業主一時疏忽,因為他們知道地價正在上漲,持有土地將帶來利潤。法官指出,類似違規行為的罰款理論上可能達到「上億澳元」。

兩項聯邦法院裁決分別於9月15日和9月28日作出。代表澳洲政府出庭的大律師Lachlan Molesworth說,在這兩宗案件之前,FIRB制度歷史上只有兩宗案件曾實際適用罰款。

海外買家購置房產長期以來都是棘手議題,並受到一系列限制,其中大部分規定基本禁止購買現有住宅。2015年,時任財政部長Joe Hockey下令一家香港企業出售Villa del Mare。這座畔豪宅當時以3900萬澳元購入。

而上述兩宗新案則由代表FIRB行事的提起訴訟。第一宗案件針對印度尼西亞籍人士Guno Handojo,他於2017年在墨爾本Point Cook購入土地。第二宗針對來自的買家Fengqin Li,她於2016年在墨爾本Berwick購入一塊空地。

Li買地前從未到過澳洲;Handojo買地時距離唯一一次訪澳已有一年,而那次停留不到一個月。兩人支付的金額都略低於30萬澳元,之後將分別被罰款508,000澳元和370,000澳元。若拒不繳款,他們的土地恐被強制出售。

Allens合伙人Wendy Rae兼任法律委員會(Law Council)外國投資委員會主席。她說,聯邦法院的兩項裁決意義重大,而FIRB正值「真正大幅擴充團隊」的階段。Rae說,FIRB多年前只有少數幾人,如今後續跟進積極得多。她所在的委員會經常與政府和財政部討論外國投資政策。

Rae說,政府需要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一方面爭取澳洲確實需要的外國投資,另一方面回應利益相關方和民眾的擔憂。她說,政府正在認真處理,並已取得成果,向各方表明法律框架是什麼。如果投資者聲稱要進行某類開發,政府就會要求其兌現,除非有充分的商業理由。

與沒有向FIRB通報購買意向的Villa del Mare業主不同,Li和Handojo曾申請並獲得交易批准,條件是必須在四年內開發土地。到了2021年,顯然兩人都沒有嘗試遵守規定,也幾乎沒有或完全沒有嘗試與澳洲官員討論這個問題。在過去一年中,兩人都沒有出庭。Handojo和Li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聯邦法院法官Michael O』Bryan上月宣判時說,違規行為發生在「維州住宅用地市場普遍上漲的背景下」,並非「無意造成」。他認為,兩名買家的行為可以解釋為試圖在上漲的房產市場中通過被動投機獲利,而這正是相關條件要防止的行為。O』Bryan還裁定,海外買家每多一天拒絕開發土地,便會新增一項違規。按本案計算,兩名買家都已違法超過2000次,因此理論上的最高罰款為「上億澳元」。

禁令擴大至臨時居民。

這也是法院針對澳洲外國投資法律作出裁決以來僅有的第三次。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前主席Allan Fels說,這表明監管機構終於開始認真對待這個問題。Fels此前曾批評FIRB缺乏獨立性、問責性和透明度。

「外國投資審查長期以來執法有限。現在,相關機構開始更加認真地要求遵守規定,」Fels說。他表示,這應向民眾和投資者傳達一個信息:政府正認真打擊囤地行為。

這些案件是打擊外國土地投機行動的一部分。這場廣泛行動源於外界擔憂國際買家正在擠壓住房供應,推高尋找住房的澳洲人的房價。去年,聯邦財長Jim Chalmers將禁止外國人購買現有房地產的規定擴大至臨時居民,並表示會向澳洲稅務局和財政部團隊提供更多資金,用於審計相關交易。

澳洲稅務局助理專員Jennifer Moltisanti說,這兩宗訴訟表明,該機構已準備好執行房產購入時約定的外國投資條件。

「澳洲稅務局能夠並且將會運用權力,把被外國投資者非法囤積、由外國人持有的土地帶回住房市場,其中可能包括強制出售土地,」Moltisanti說。

來源:AFR

*以上內容系網友會火自行轉載自澳洲財經見聞,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yeeyi號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