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停車接受檢查?昆州男因車上有這個超標,違反生態新規被判重罰巨款
2026年10月10日 1:49
一名澳洲漁民因違反旨在保護河流生態健康的規定,被當局查獲后遭法院罰款 3,500 澳元。
今年 5 月,昆州漁業執法人員在昆州南部的 Elliott River 一處船艇下水坡道附近,試圖與一名 61 歲、正準備離開的男子交談。
令執法人員意外的是,該男子並未停車配合。執法人員隨後展開追查,最終發現他攜帶了 12 個捕蟹籠。
這不僅超過了每人最多只能使用 4 個捕蟹籠的法定限制,而且他也沒有按照規定在捕蟹籠上標註相關信息。
在昆州,休閑捕蟹者必須在捕蟹籠上標明自己的姓名和地址。
這項規定於 2019 年開始實施,旨在確保所有人遵守捕蟹籠數量限制,避免某個區域出現過度捕撈。
相關規定還有助於防止捕蟹籠遭人盜取,或被其他人誤認並收走。此外,清晰的標記也能降低捕蟹籠被遺棄的風險,因為被遺棄的捕蟹籠可能會困住海龜等野生動物,導致它們無法脫身。

昆州船艇與漁業巡邏部門(Queensland Boating and Fisheries Patrol)周五發出警告,指出違反相關法律將面臨高額處罰,漁民在出發下水前,有責任了解並遵守相關規定。
一名發言人表示:「休閑捕魚規定旨在確保昆州漁業資源得到可持續管理,讓所有人都能享用當地的水域資源。」
「漁民也必須遵守漁業檢查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發出的合法指示。」
該男子承認三項違法指控后,被罰款 3,500 澳元,並須額外支付 119.40 澳元的訴訟費用。不過,法院沒有留下刑事定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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